專家指出,進口廢物不等于“洋垃圾”
廣東每年廢物進口數量在全國居于前列,隨之而來的“洋垃圾”污染問題也日漸嚴重,因此有人把洋垃圾污染與廢物進口等同起來。但環保專家指出,進口廢物與洋垃圾是兩個概念,“洋垃圾”是堅決禁止入境的,大多是進口或者通過廢物進口夾藏進入國內。
廢物進口解資源貧乏
據介紹,2006年,廣東進口廢物數量達1000多萬噸,進口量位居全國前列,廢物貨值超過200億美元。其中限制類進口廢物(包括廢五金、廢塑料、廢不銹鋼、廢糖蜜、廢織物)為706.2萬噸和廢鋼船170艘,廢五金和廢塑料占大部分,占全國進口廢物總量的1/4。
進口廢物彌補了廣東資源不足。廣東是資源貧乏省份,在經濟發展中占支柱地位的大宗礦產儲量不足,特別是鐵、銅、鋁等關系經濟安全的原生礦奇缺,通過進口廢物可提供豐富的再生資源。
“洋垃圾”多從香港入內地
但隨著廢物的進口數量不斷增多,也帶來了洋垃圾污染問題。
據介紹,我國對進口廢物分三類進行管理,即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和自動許可進口。《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規定,“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無害化方式利用的固體廢物”,其中就包括醫療廢物、生活垃圾、舊衣物等,也就是俗稱的“洋垃圾”。
據調查,“洋垃圾”進入廣東省最主要的渠道有兩種,一是走私,二是正常報關的夾藏。國家環保總局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部門近期組織的調研中發現,“洋垃圾”往往在香港匯集、拼裝后走私或夾藏在進口可用原料中進入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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