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33歲的無期徒刑女犯王化玲,在北京市女子監獄拿到了西城區政府工作人員送來的新房鑰匙。
這間房子是她原住地被開發商占用后的賠償所得。王化玲早年父母雙亡,1990年由于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02年年底,她在北京西城區的住地因拆遷被一開發商占用,但并未得到賠償。當年12月13日,北京市監獄局特邀執法監督員段淑珍、左立臣獲悉了這一消息。在他們的多方呼吁和西城區政府的協調下,王化玲終于在二龍路轄區內得到了一間平房。
雖然可能沒有機會住進這間屬于自己的房子內,但在拿到鑰匙后,王化玲說:“我又找到了曾經的溫暖和幸福。”(王陽 紀冬)
《京華時報》 200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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