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中國發展門戶網2012年5月30日:世界銀行集團今天首次公布了世行集團制裁委員會對欺詐腐敗指控作出的一批決議,在反腐工作中加強公開性與問責性方面邁出新步伐。
世界銀行常務副行長英卓華說:“世界銀行集團對腐敗采取強硬路線,我們堅信提高透明度必須成為反腐工作的一部分。通過公布制裁委員會的決議,我們使制裁程序涉及到的有關各方負起更大責任。這一措施應能深化制裁的遏制效應,提高制裁委調查結果的教育意義。”
公布的第一批決議是在世行集團制裁委秘書處主持的一個專家討論會上宣布的,討論會的目的是盤點近期的發展趨勢,研究世行制裁制度目前面臨的挑戰。在討論會上,世行集團還宣布任命兩名新的制裁委委員:國際仲裁專家、前加拿大駐聯合國大使伊夫?福蒂埃,福蒂埃將擔任制裁委主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行政裁判所總裁、前南非憲政法院法官凱瑟琳?奧雷甘。
制裁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的行政裁判所,大多數委員來自外部,在所有爭議案件中作為最終決策機構。制裁委決議是根據一個抗辯過程作出的,此過程包括書面抗辯和證據,在提出申請的情況下還可舉行行政聽證。從1999年建立制裁制度以來,已有530個企業和個人因欺詐、腐敗和串謀行為受到世界銀行集團的制裁。大部分制裁是采取取消資格的方式,即,取消企業或個人參與世行集團融資項目的資格。
從2011年12月起,制裁委員會《法律文摘》開始公布過去案件的概要以及以往應用的法律原則。實行制裁委決議全公開更前進了一步,通過公布制裁委對每個新的上訴案件的詳細審議以確定是否有違規行為發生以及應適用哪種制裁方式的信息,實現了史無前例的高度透明。
制裁委員會首任外部主席法蒂?堪姆查說:“公布制裁委決議進一步推動了制裁委員會依法打擊欺詐腐敗的目標。出現在制裁委面前的各方以及我們國際社會的合作伙伴現在可以對我們的程序、判例法以及對每個案件的認真審議有更充分的了解。”
今天公布的制裁委決議可從世行外網上獲取,這些文件解釋了制裁委對最近審議的8個案件的制裁理由:
- 制裁委員會第46號決議(第151號制裁案):對Income Electrix Limited因欺詐取消資格6個月。
- - 制裁委員會第47號決議(第121號制裁案):對Pharmaceuticals Limited因欺詐取消資格,三年后有條件解除。
- - 制裁委員會第48號決議(第118號制裁案):Zhonghao Overseas Construction Eng. Co., Ltd 因欺詐取消資格兩年,一年后有條件解除。
- - 制裁委員會第49號決議(第130號制裁案):De Lorenzo of America, Corp., S.A. de C.V.及其下屬公司Marketing Enterprises Latin America, LLC各因欺詐取消資格,兩年后有條件解除。
- - 制裁委員會第59號決議(第117號制裁案):ASDECON Corporation Company Limited因腐敗行為取消資格,五年后有條件取消。
- - 制裁委員會第51號決議(第145號制裁案和第146號制裁案):
- 第145號制裁案: General Consulting Training (GCT) 以及Ali Safi先生因欺詐取消資格一年。
- 第146號制裁案:TEAM Engineering & Management Consultants (TEAM)因欺詐取消資格,兩年后有條件解除。
- - 制裁委員會第52號決議(第134號制裁案):Contransimex Nigeria Limited因欺詐取消資格,兩年后有條件解除。
- 所有制裁均反映在世界銀行不合格企業和個人名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