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財政部公布2007年財政收入的總體情況。其中,2007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完成3186億元,同比增長29.8%,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7%。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收入所得征收的一種稅。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征收,將個人所得分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11個征稅項目,并相應規定了每個應稅項目的適用稅率、費用扣除標準及計稅辦法。
個人所得稅的稅基是個人(主要是城鎮居民)收入,其中工資收入的納稅比較規范,是個人所得稅的主要來源。工資收入分為兩類,一類是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獲得的工資收入,它的來源就是稅收本身,和國家的工資制度直接相關;另一類是從企業獲得的工資收入,它的高低是由勞動力市場的供求狀況、企業經營狀況和國家的最低工資標準決定的。
2007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完成3186億元,同比增長29.8%,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7%。其中,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1749億元,增長38.4%,占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比重為55%;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519億,占個人所得稅總收入收入的比重為16%,增長13%,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389億,占個人所得稅總收的比重為12%,增長16.5%。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財產轉讓所得稅雖然所占比重較小,但增長速度很快,同比增長119.4%,其中房屋轉讓所得稅部分,比去年同期翻了兩翻。
個人所得稅收快速增長的原因,一是居民收入的不斷增長。200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比上年增長17.2%左右。二是由于個人所得稅采取的是累進稅率制度,隨著居民(主要是城鎮居民)收入的增長,適用稅率隨之“升檔”,稅收收入也呈跳躍式增長,高收入者繳納稅收增長較多。三是稅務機關加強了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征管工作。2007年,各地稅務機關開展了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作,完善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同時,強化了轉讓二手房等財產轉讓所得稅的征管,這些措施有效地堵塞了稅收漏洞,抑制了偷漏稅現象,促進了個人所得稅收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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