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環保局局長張全在12月12日舉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針對媒體廣泛關心的正處于論證階段的滬杭磁懸浮項目指出,從環保的角度來說,距磁浮線路軌道3米處的電磁輻射殘留非常少,5米以外基本就沒有影響了。至于噪音問題,磁懸浮在市區內將進行減速,郊區再進行加速,這樣應該基本能解決噪音問題。
2003年12月1日開始施行的《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第42條明確規定:沿磁懸浮交通線兩側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其后退軌道中心線距離除有關規劃另有規定外,不得小于50米。但2006年7月10日,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聯合編寫的《滬杭磁浮交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顯示,在列車運行速度不超過200km/h的條件下,單側軌道中心線外側22.5米處的等效噪聲影響已達到上海市環境保護評價要求。
2007年6月15日,上海磁浮交通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滬杭磁浮工程(上海段)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吳祥明在上海城市交通研究會理事會上曾公開表示,“滬杭磁浮設定的22.5米防護帶,主要是為了防止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磁浮系統的強磁場只存在于軌道部分的封閉空間內,對人體的磁輻射接近于地球產生的磁場。”
張全透露,目前磁懸浮項目正在進行線路優化,但對于電磁輻射的影響還需要向公眾進行更多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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