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新修訂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以下簡稱《控制指標》)日前發布并于即日起正式實施,我國開始對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實行新的控制指標。《控制指標》明確提出,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新修訂的控制指標由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綠地率五項指標構成。根據新規,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工業項目的建筑系數應不低于30%。
此外,本次修訂針對項目用地供應環節做出了新規定,明確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工業企業內部原則上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
國土資源部就此發出的通知要求,不符合《控制指標》要求的工業項目,不予供地或對項目用地面積予以核減,對生產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確需突破《控制指標》的,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進行充分論證,確屬合理的,方可批準供地,并將項目用地的批準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關法律文書報省(區、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編制工業項目供地文件時,必須明確約定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綠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標要求及相關違約責任。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沒有達到本控制指標要求的,應依照合同約定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針對新控制指標,業內相關專家表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決定著具體建設項目用地總面積,對土地利用的效率有著根本性的影響。該專家表示,抬高我國工業用地的準入門檻,是加強土地宏觀調控、走節地高效工業化之路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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