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建村[2008]161號
四川、甘肅、陜西省建設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為充分發揮村鎮規劃對災區農村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協調作用,推進災區農村科學有序、扎實穩步做好恢復重建工作,現就加強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編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
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是指導災區農村有序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據,是災區廣大農村群眾重建家園的藍圖。汶川地震災害破壞大、影響范圍廣、受災人口多,災區農村恢復重建任務重、時間緊、難度大。做好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編制工作,不僅關系到災區農村重建工作的有序推進,更關系到災區農民的切身利益和災區農村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編制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堅定信心,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克服困難,按期保質完成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編制任務。
編制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法》、《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以及《國家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等有關規定,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城鄉統籌、科學重建的方針,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保障安全與生計,注重災后重建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村莊整治相結合,積極推進現代農業和農村公共事業發展,努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為保障農民安居樂業、農產品有效供給、農民持續增收、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奠定基礎。
二、堅持規劃編制的基本原則
編制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要充分考慮時間緊、任務重以及災區農村地形復雜、地質安全隱患較多、人口分布散、建設用地緊張、基礎設施和經濟條件較差等實際情況,嚴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民生優先、保障安全。從推進災區農村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的實際需要出發,著力解決與群眾生活生產密切相關的基本問題,優先恢復災區農民最急需的基本生活生產設施。同時,嚴格依據國家相關規范和防災減災要求,確保居民點建設場地與建筑選址安全可靠,提高抗震減災能力。
(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堅持以原址重建為主、異地新建為輔,要在全面調研、科學評估、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審慎確定重建方式。充分尊重當地農民生產生活習慣,尊重當地因適應地形地貌特點長期歷史形成的農村居民點格局,保持當地民族風格與傳統風貌,突出地方特色和鄉土特色,防止不顧條件盲目推行集中和簡單照搬其他地區的做法。
(三)保護生態、保障生計。堅持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相結合,落實耕地、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注重“節水、節地、節能、節材”的建設要求。廣泛借鑒國內外災后重建的有益經驗,調整優化農村居民點布局、人口分布、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促進人口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對于耕地、林地等農業生產資料嚴重損毀且難以恢復,已不具備基本生存發展條件的農村居民點,要對農民長遠生計做好統籌安排。
(四)弘揚傳統、突出特色。充分結合當地自然條件、經濟水平、風俗民情,在總體規劃、建筑設計、技術應用等方面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弘揚傳統文化,體現民族風格。在注重引入低成本適用新技術的同時,優先采用傳統技術和地方工藝,繼承、發揚傳統有效的抗震構造技術和建造工藝,提出適應當地情況的農村恢復重建實施組織方案,引導災民自力更生重建家園。
(五)農民主體、自下而上。堅持農民的災后重建主體地位,保障農民對規劃編制的參與權,廣泛征求農民對規劃的意愿和建議,并將合理化建議納入規劃內容。要充分調動和保護當地干部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堅持農民意愿與村民組織、縣鄉政府意見相結合,提出可實施性、可操作性強的村鎮規劃方案。
(六)立足當前、謀劃長遠。既要滿足當前指導災區農村恢復重建工作的需要,又要充分考慮推進當地新農村建設與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長遠發展需要。要在推進災區農村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保證農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同時,依據自然和經濟發展規律,結合當地自然條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加強基礎設施、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可持續發展的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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