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城市風光
“武漢城市圈”綜改方案已于9月10日獲得國務院的正式批復。這是國內第一個啟動綜改試點的城市圈(群)。
本報記者從湖北省有關部門獲悉,在批復中,國務院批準了“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試點的多項內容,在金融和財政方面給予了多項支持政策,包括開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源稅試點,爭取組建光谷科技銀行,在圈域內發行市政債、節能債及水專項債券等。
國務院并要求“武漢城市圈”內建立政府間高效的協調機制,建立多層級聯系會議協調機制,打破行政壁壘,統籌區域規劃。
“武漢城市圈”由“1+8”9座城市組成,是指在以武漢市為中心的100公里半徑內,整合黃石、鄂州、黃岡、孝感、天門、潛江、仙桃、咸寧8個中小城市,形成湖北乃至長江中游最大、最密集的城市群。
跨市“占補平衡”獲批
作為以“兩型社會”為主題的綜改區,環保政策是“武漢城市圈”改革試驗的主要內容之一。
根據綜改方案,國務院要求武漢城市圈創新資源節約和環保的體制機制,具體做法是建立起圈域內的“環保督察中心”,同時建設環境監控信息共享平臺,實行城鄉生態建設和環保一體化管理;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初始權有償分配、排污許可、排污權交易等制度,建設圈域內“污染物排放交易市場”,并創新排污權征收使用管理模式。
國務院要求“武漢經濟圈”本著“誰開發誰保護,誰收益誰補償”的原則,制定出臺《生態環境補償條例》,并以江漢中下游水生態修復為重點,開展生態環境補償試點。
“武漢城市圈”獲準探索生態環保建設資金籌集的新途徑,包括探索發行水專項債券,設立圈域生態環境保護基金,鼓勵風險投資和民間資本進入環保產業,開展公益類科研機構產權制度改革試點,試驗建立科技企業的股權激勵機制等。
據悉,在獲國務院批復的綜改方案中,還有在“武漢城市圈”內進行土地“占補平衡”的內容。
“占補平衡”,是指為了保護耕地,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占用者應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
在目前的政策執行中,大多數“占補平衡”是不允許跨省、跨地級市的。“武漢城市圈”內獲準進行“占補平衡”,意味著該政策突破了行政區劃界限,使得圈內9個城市在發掘土地價值時有了更多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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