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未叫停退稅政策 重慶購房退個稅存變
本報記者 吳紅纓重慶報道
2月2日以來,一條關于重慶購房退稅政策的消息,激起廣泛議論。
公眾聚焦所在,關于這一政策的推出,是否地方政府有意托市,及個人所得稅的減免附帶的公平性問題。
與公眾激烈的情緒相反,重慶市地產界對此卻反應平淡。重慶大型地產開發企業金科集團副總裁李戰洪說,購房退稅政策并不會在多大程度上刺激樓房銷售,開發商對此不會寄予厚望。
截至記者發稿時,重慶官方未在公開渠道回應這一信息,它能否繼續推行,也是未知之數。而1月19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堅決制止越權減免稅加強依法治稅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一些地區以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為名,違反國家財稅法律規定,擅自出臺減免稅、緩繳稅和豁免欠稅,或返還已繳納的稅收等政策,這種做法破壞了稅制的規范、統一,擾亂了正常的財稅秩序。
不過,重慶市政府決策咨詢中心財政金融所副所長何清認為,在當前特殊時期,國務院極可能允許地方進行相應的試點,因為這是穩定房市可采取的有效途徑之一。
事件始末
2008年12月18日,重慶市政府推出《關于進一步采取適應性政策措施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該意見第七條規定,從當年12月1日起,市內購買住房的個人按揭貸款本息,可抵扣產權人個人所得稅的地方提留部分。
今年1月20日,市政府又出臺《關于擴大內需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09]9號文),為“穩定房地產市場,促進住房消費,發揮房地產業在擴大內需中的積極作用”,提出了16項促進房產發展的舉措,其中一條為“抵扣個人所得稅”。
相關條款規定,2008年12月1日后,在重慶首次(含改善型)購買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其按揭貸款本息,可抵扣產權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具體操作細則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另行制訂。這個意見涉及的調整稅費政策還包括減免部分契稅,營業稅,交易稅,同時放寬主城區購房的入戶限制等等。
這十六項政策的執行期為一年,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今年春節期間,原來低迷的商品房市場實現了久違的開門紅,在一周內創下成交400多套的成績,在全國居于第一位。
隨后的2月2日,有公開報道稱,重慶有關部門收到國務院下發的緊急通知,要求該市暫停正在擬訂執行細則的“購房退個稅”政策。
此消息引起公眾廣泛關注。贊成的觀點認為,用減稅、退稅或抵免的方式減輕稅負,促進企業投資和居民消費,因此重慶的嘗試無可厚非。
反對的聲音認為,地方政府這種試圖阻止房價自然調整的做法,背離了民意,也嚴重違背了基本的經濟規律。
重慶政府沒有在公開渠道對此發表評論。但有重慶官員對記者稱,只是財政部來電質詢,對重慶購房退稅政策表示關注,并未明確提出反對意見,而重慶市有關官員已專程赴京,向財政部做解釋。
記者2月5日撥打市地稅局及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電話,均無人接聽。但重慶市財政局辦公室有關人員4日對本報記者表示,他們對此并不知情。
政府的沉默反映了房地產業的敏感性。“從來沒有一個領域,像房地產這樣對政策這么敏感。這種過度敏感,反映了整個市場的不成熟和浮躁。”李戰洪表示。
地產界反應平淡
在地產界,業內人士并不如公眾反應這么強烈。
有部分開發商對此表示了贊同,他們認為購房退稅的效果,甚至要高于降息,可以直接刺激地產市場。
盡管具體操作細則還未出臺,但重慶財政局一位負責人在公開場合介紹說,初定的方案為個稅當月抵扣,個稅地方留成比例為40%,假如某人每月的個稅為1000元,政策實施后,購房者可憑銀行按揭單據,每月繳納600元個稅即可。
“整個過程地方政府是非常好操作的,因為不涉及中央的部分。”多位稅法專家對本報表示。
對于這次事件中,有重慶地方政府是否存在越權減免稅率之爭,何清表示,個人所得稅是一個共享稅種,地方對其享有部分,有處置權,當然,要經國務院財政部的批準。
但更多開發商對此政策效果看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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