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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貨幣政策操作
2011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統一部署,圍繞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這一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穩健的貨幣政策,交替使用數量型和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以及宏觀審慎政策工具,加強流動性管理和貨幣信貸總量調控,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引導金融機構著力優化信貸結構,繼續穩步推進金融企業改革,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進外匯管理,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一、靈活開展公開市場操作,進一步加強流動性管理
靈活安排公開市場操作工具組合,加大流動性回收力度。根據銀行體系流動性供求變化情況,中國人民銀行靈活安排公開市場工具組合與期限結構,搭配央行票據發行和短期正回購操作,進一步提高流動性回收力度。第一季度累計發行央行票據3370億元,開展短期正回購操作8150億元。截至3月末,央行票據余額約為2.8萬億元。
發揮公開市場操作的預調和微調作用,有效熨平季節性因素對銀行體系流動性的沖擊。針對春節前后銀行體系流動性波動較大的季節性特征,中國人民銀行靈活安排正回購期限品種,通過不同期限正回購操作到期日與春節前現金投放峰值時點的匹配,有效熨平了季節性因素引起的短期流動性波動。
適度增強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彈性,進一步加強對通脹預期的管理。與存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相配合,結合市場環境變化,中國人民銀
行適時增強了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彈性,不僅有助于加強通脹預期管理,而且有利于發揮市場利率調節資金供求關系的作用。截至3月末,3個月期和1年期央行票據的操作利率分別為2.7944%和3.1992%,分別較上年末上升77.88個和68.77個基點。
適時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2011年第一季度共開展了二期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期限均為3個月,操作量均為300億元。
二、四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實施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
在國際收支總體上繼續保持較大順差的背景下,為加強流動性管理,適當調控貨幣信貸總量,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管理好通貨膨脹預期,2011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繼續發揮存款準備金工具深度凍結銀行體系多余流動性的功能,分別于1月20日、2月24日、3月25日和4月21日4次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各0.5個百分點,累計上調2個百分點。
中國人民銀行結合宏觀審慎理念和流動性管理的需要,從2011年起對金融機構引入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配合公開市場操作、存款準備金率、利率等常規性貨幣政策工具發揮合力。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主要基于社會融資規模、銀行信貸投放與社會經濟主要發展目標的偏離程度及具體金融機構對整體偏離的影響,并考慮具體金融機構的系統重要性、穩健狀況及執行國家信貸政策的情況等因素,以便更有針對性地回收過多流動性,引導金融機構信貸合理、適度、平穩投放,優化信貸結構。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的實施,為金融機構提供了一種主動按照宏觀審慎政策要求,從提高資本水平和改善資產質量兩個方面增強風險防范能力的彈性機制,既可體現宏觀調控的要求,達到防范順周期系統性風險積累的目的,又給市場競爭機制的運作保留了空間。
三、二次上調存貸款基準利率
為穩定通脹預期,抑制貨幣信貸快速增長,中國人民銀行于2011年2月9日和4月6日兩次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1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2.75%提高到3.25%,累計上調0.5個百分點;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5.81%提高到6.31%,累計上調0.5個百分點。加上2010年第四季度兩次利率上調的累計效果,金融機構對非金融性企業及其他部門貸款利率逐步上升,對于調節貸款需求,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時,社會資金成本的逐步提升,也有利于引導通脹預期,發揮利率杠桿的調控作用。
四、引導金融機構著力優化信貸結構,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
加強貨幣信貸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加強窗口指導,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區別對待、有扶有控的原則,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引導金融機構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大力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發展低碳經濟。指導和督促金融機構以完善創新擔保方式為突破口,積極探索適合服務產業發展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做好“三農”金融服務,高度重視春耕抗旱和糧食生產的金融支持工作,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切實把特殊群體就業、助學、救急應災等“民生金融”工程落到實處。繼續做好對國家重點支持區域、國家綜合配套改革實驗區的金融服務工作,為地震災區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區提供金融支持與服務。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放貸管理,積極探索研究拓寬地方政府融資新渠道。
五、發揮支農再貸款、再貼現引導信貸資金投向的作用,促進改善縣域和農村金融服務
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引導擴大涉農信貸投放。2011年以來,為進一步加大對西部地區、糧食主產區和受災地區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中國人民銀行對上述地區共計安排調增支農再貸款額度150億元。其中,對新疆、廣西等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調增支農再貸款額度50億元;對河南、山東、河北等受旱災影響嚴重的8個省(區)安排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100億元。3月末,全國支農再貸款余額791億元,同比增加330億元。支農再貸款的運用對支持春耕抗旱,引導擴大涉農信貸投放發揮了積極作用。為有效發揮再貼現引導資金投向和促進結構調整的作用,年初,中國人民銀行對遼寧等5省(區)安排增加再貼現額度50億元。第一季度,累計辦理再貼現552億元,同比增加351億元,3月末,全國再貼現余額766億元,同比增加503億元。從投向看,再貼現總量中涉農票據占32%,中小企業簽發的票據占89%,較好地發揮了支持擴大“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的作用。
認真落實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的激勵政策以及農村信用社專項票據兌付后續監測考核激勵約束政策,支持和引導農村金融機構堅持審慎穩健經營,擴大涉農信貸投放。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通知,決定自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對同時達到比例考核政策和專項票據兌付后續監測考核政策標準的425個縣(市)農村信用社和16個村鎮銀行,安排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200億元;對達到專項票據兌付后續監測考核標準的農村信用社,在支農再貸款、再貼現等方面適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考核不達標的農村信用社,采取一定的約束措施。
六、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保持較高增長水平
2011年第一季度,銀行累計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3603.2億元,比2010年第四季度增加190.0億元。其中,貨物貿易出口結算金額202.3億元,進口結算金額2853.7億元;服務貿易及其他經常項目出口結算金額195.9億元,進口結算金額351.3億元。第一季度,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實際收付總金額2584.7億元,其中實收392.5億元,實付2192.2億元,收付比為1:5,較上年末有所下降。其中,與香港地區的跨境人民幣結算占比最高。截至2011年3月末,境內代理銀行為境外參加銀行共開立800個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賬戶余額858.6億元,戶均余額10733萬元。
專欄 2:香港人民幣業務穩步開展
順應市場需求,依托政策推動和內生動力,香港人民幣業務自2004年起步,歷經個人業務、人民幣債券業務、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到香港金融機構依本地法規自主開辦人民幣業務的發展進程,業務有序推進,發展勢頭良好。
隨著內地改革開放的推進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內地與香港經貿往來日益密切,人民幣現鈔在香港流通擴大并形成一定沉淀。2003年,國務院批準香港銀行在港辦理人民幣存款、兌換、銀行卡和匯款四項個人人民幣業務,以滿足兩地居民個人往來和小額旅游消費需求,但不涉及大額經常項下的交易和人民幣的貸款、投融資等資本項目交易。2003年12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中銀香港)作為香港銀行個人人民幣清算行,并與中銀香港簽署《關于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內地為香港提供人民幣清算和兌換平盤安排,奠定了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的基礎。2004年2月25日,香港銀行正式開辦個人人民幣業務。
香港人民幣業務開辦后穩步有序發展,資金清算渠道暢通,人民幣存款逐步增加,進而催生人民幣投資和資產管理需求。經國務院批準,2007年1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2007年第3號],內地金融機構經批準可以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所籌資金可匯入內地,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擴大為香港人民幣業務
提供清算安排的范圍。2007年7月28日國家開發銀行在港發行首只人民幣債券,發行規模50億元。經國務院批準,2009年9月28日財政部在港發行60億元人民幣國債,進一步豐富了香港人民幣投資品種。
為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國務院于2009年4月8日決定在上海市和廣東省4個指定城市先行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境外地域范圍為港澳地區和東盟國家。2009年7月2日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開始試點,香港人民幣業務從個人業務擴大到以人民幣結算和融資為主的公司業務。試點開展以來,與香港地區的跨境人民幣結算一直占主導地位,人民幣實際收付累計結算量占總收付金額比例超過三分之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成為香港人民幣資金的主要來源。2011年3月末,香港人民幣存款已達4514億元,約占同期香港外幣存款的15%。
為進一步促進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密切兩地經貿合作和人員往來,2010年7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管局簽訂了《補充合作備忘錄》,與中銀香港簽訂修訂后的《關于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明確香港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可以按照本地法規為企業和機構客戶提供人民幣銀行業務,人民幣資金進出內地需符合內地的有關規定。自此,香港人民幣業務進入快速發展階段,人民幣在港開戶和劃轉不受限制,香港金融機構可自主開發各類人民幣交易產品和資產負債產品,可交割人民幣遠期、人民幣存款證、人民幣結構性理財產品、人民幣信托投資基金等迅速推出,國際開發機構、境外和跨國金融機構和企業也紛紛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2011年3月末,各類主體在港累計發行人民幣債券約820億元。2011年4月11日,香港首只以人民幣計價的基金——匯賢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公開招股。
香港是內地與世界各經濟體進行經貿往來的重要窗口,在香港建立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發展香港人民幣業務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有利于在“一國兩制”制度下建設和發展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二是為境外主體獲取和運用人民幣提供重要平臺,有利于促進貿易和投資。三是為內地金融改革提供有益經驗。四是在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條件下,通過有效管理跨境人民幣流動,有利于防范人民幣跨境使用的有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