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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統計局編制的價格指數都有非常明確的含義,使用不好往往導致不恰當的結論。國家統計局對此做了如下解讀:
舉例:近來某個青年學者聲稱,經過他的潛心研究,以貨幣購買力比較得出的結論是:27年來我國CPI低估了10倍。該學者的這個結論十分驚人,可是該學者就是沒好好想一想,這27年中人們的消費內容一樣嗎?可以大膽地想象一下,該學者在27年前一定不會像現在一樣天天洗澡吧,也不會像現在一樣天天吃大米飯(當時每個月還配售一定量的粗糧),更不會像現在一樣外出旅游吧。
因此,大家在使用價格指數時,一定要了解各種價格指數的內涵,正確地運用價格指數,以免發生誤解,得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結論。
在使用價格指數要對號入座,比如說您要了解房屋價格走勢,就要看房地產價格指數;您要了解工廠出售的產品漲價了沒有,就要看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您要了解您自己消費的商品、服務項目漲價了多少,就不光要看CPI的情況而且要看細項,比如您關心自來水的價格漲了多少,就要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CPI中的水價漲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