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了《2007年政府支農投資指南》,《指南》包括發改委07年安排的中央預算內和國債投資的涉農投資主要項目。依不同的投資方向,分為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類、農村生活基礎設施類、改善農村生態保護和環境類、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類四大類,共涉及41個項目。農村生活基礎設施類項目,著力于解決農民最急需的生活設施,突出抓好“水、路、氣、電”四件事,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改善了農村的整體面貌。
經濟綜合開發示范鎮
項目基本情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和部署,1998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開始實施經濟綜合開發示范鎮項目建設。按照各地編制的項目規劃,截止2006年底,已累計安排中央投資18.2億元。項目以繁榮小城鎮經濟、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為目的,其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以發展特色經濟為主的小城鎮主導產業培育,以農副產品流通設施為主的小城鎮主導產業培育,以為鄉鎮企業合理集聚服務為主的基礎設施建設和以良種繁育、信息服務為主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四個方面。2007年,按照中央1號文件“繼續發展小城鎮和縣域經濟”的要求,將繼續建設該項目。
投資規模和重點
2007年國家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用于經濟綜合開發示范鎮項目建設,重點安排特色產業型、工業主導型、市場帶動型、綜合型四類小城鎮。
申報要求和程序
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經濟綜合開發示范鎮項目建設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研究確定分省的示范鎮項目個數。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全省(區、市)的規劃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要求,選擇確定示范鎮項目,負責審查和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文申請投資(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地方配套資金承諾函等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據各省呈報的文件及有關材料,審查并下達示范鎮項目投資計劃。(中國發展門戶網 王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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