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繼續試行普通高校普通專科層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試,全省普高“專升本”招生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22日至23日,逾期不得補報。昨日,“專升本”統考科目考試綱要等配套文件已正式公布,具體信息考生可登錄安徽招生考試網(www.ahzsks.cn)查詢。
招生對象及培養模式
招生對象: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對象為省屬高等學校(包括省屬普通本、專科院校,高等職業學院以及經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電大普通專科班)和在皖軍事院校、在皖部屬高等學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
培養模式及待遇: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通過相應的入學考試升入省屬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專業,按照新的本科階段教學計劃,學習2~3年,完成本科階段學歷教育。“專升本”招收的學生在校期間享受與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檔案交由招生院校管理,戶籍憑錄取通知書隨遷到錄取院校所在地;學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考核及格或修滿學分的準予畢業,并發給相應專業的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的內容按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予以規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報名條件、辦法和時間
報名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省屬高等學校及在皖軍事院校、在皖部屬高等學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層次畢業生。
報名辦法:報名工作由招生院校統一組織。考生須持報名表(在畢業學校領取)、當年高考錄取高職(專科)院校的錄取名冊(復印件)、身份證、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4張及報名考試費到所報考學校報名,也可由畢業生所在學校集體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3月22日至23日,逾期不得補報。
報名時即填報志愿
考生在報名時即填報志愿。每個考生限填報一個院校志愿,一個院校服從志愿,院校志愿欄設一個專業志愿,考生要認真填寫報考院校及專業代碼;填有院校服從志愿的考生視為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均服從調劑。考生志愿填寫錯誤責任自負。招生計劃、有關代碼見《安徽省2008年普通高校普通專科層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計劃及各專業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值和地點
考試科目及分值:考試科目分考試院組織的統考科目和由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科目兩大類。考試院組織的統考科目:英語、計算機基礎、綜合文科(大學語文和政治)、高等數學。統考科目由考試院組織專家命題、閱卷,考試范圍以各類考生在專科層次階段所學課程為主要內容,詳見《安徽省2008年普通高校專升本統考科目考試綱要》。
專業加試科目由招生院校組織命題、制卷、考試、評分。各科考試成績滿分為150分(藝術、體育專業加試為100分),報考各專業的考生應考科目及其要求見《安徽省2008年普通高校普通專科層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計劃及各專業考試科目》。
考試地點:考點設在各招生院校,考生在考試前一天持身份證、考試報到證到所報考學校報到,領取準考證,熟悉考場。
4月23日后確定最低控制線
確定資格線:各招生院校根據專業計劃、生源、專業考試成績等因素按計劃數與專業合格生源數原則上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各專業加試科目最低資格線,4月23日前各校將專業考試成績及資格線上報省考試院普招處;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生源、考生專業成績等因素確定統考科目單科最低資格線和統考科目分科類(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體育類)最低總分錄取控制線。
錄取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同時達專業加試科目、統考科目最低資格線和統考科目最低總分錄取控制線),根據考生參加全省三門統考科目總成績,結合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調劑錄取辦法:①同一學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先行調劑;②調劑時在合格考生中以考生三門統考科目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錄取體制: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投檔辦法:分學校、分專業,根據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1:1投檔。如因合理原因退檔,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達線考生生源與招生計劃有差距時,相關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志愿可以提出相互調劑錄取的申請,教育廳綜合考慮生源辦學條件等因素予以調整;學校可根據生源及辦學條件情況,在本校招生總計劃內調整相關專業招生錄取人數。
錄取審批:各招生學校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規定程序,按時完成錄取工作。學校確定錄取名單后,由考試院加蓋錄取審核公章方可錄取。
錄取通知: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印制并于招生結束后三天內發放完畢。錄取的新生派遣時不再發給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新生持畢業證書、錄取通知書、檔案等在規定的日期內到錄取學校報到入學。錄取的新生在規定日期內如選擇就業,培養學校應為其補辦派遣手續。不按期報到的,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要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認真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考生入學資格,退回原畢業學校,同時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記者武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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