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財政部公布2007年財政收入的總體情況。其中,2007年國內消費稅收入2206.9億元,比上年增長17%。
消費稅是對某些特定的消費品征收的一種稅。目前,我國主要對煙、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實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14類產品征收消費稅。根據應稅消費品的不同特點,消費稅采用比例稅率、定額稅率及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等三種形式征收。
消費稅的稅基是汽車、成品油、煙、酒等14類特定商品的銷售額或銷售量。
2007年國內消費稅收入2206.9億元,比上年增長17%。扣除出口退稅后收入為2197.59億元,同比增長17.1%,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4.8%。分品目看,煙、酒、汽車、成品油等主要品目的消費稅收入增長與相應商品的銷售額增長基本協調。其中,卷煙消費稅完成1335億元,同比增長17.7%,汽車消費稅完成331億元,增長27.9%,兩個行業共增收272億元,占消費稅總增收額的84.7%。
消費稅快速增長主要原因,一是居民收入提高和消費結構加快升級,帶來消費稅應稅產品銷售額和銷售量的快速增長。2007年卷煙銷售量增長20%,汽車銷售額增長35%。二是2006年消費稅擴范圍的政策效果全面顯現。2007年,新增的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等稅目的收入大幅增長,分別增長188.3%、1023.1%和681.8%,石油制品中新增的石腦油、溶劑油等稅目消費稅增長率均在100%左右。2007年前4個月消費稅政策調整翹尾總計共增加收入約2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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