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保護臭氧層國際日的致辭
2009年9月16日
可持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執行商定的環境目標和指標。過去40年來,各國商定了數量可觀的多邊環境協定;其中《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尤其是其《蒙特利爾議定書》最為引人注目。修復和恢復地球保護層的這一文書以其獲得資助和付諸實施的方式,成為事在人為的勵志榜樣。
今年的紀念活動還標志著另一個里程碑:世界上最年輕的民主國家東帝汶交存了公約和議定書的加入文書。在今天之前,東帝汶是唯一沒有參加保護臭氧層制度的國家。如今,公約和議定書已實現普遍參與,在交存秘書長的數百個條約中獨一無二。東帝汶的行動有力地說明,全球人民萬眾一心,不僅要解決臭氧消耗的問題,而且要解決其他緊迫的多邊挑戰,氣候變化就是其中突出的挑戰。
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自1990年以來,被稱為氟氯化碳或CFC的物質被淘汰,減緩氣候變化進程多達12年。國際社會在氟氯化碳上的合作適時地證明,只要目標一致、統一行動,我們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我們這個星球造成的風險,為子孫后代建設一個更安全的世界。在籌備12月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時,我們必須牢記這一經驗教訓。
幾星期前,《蒙特利爾議定書》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的專家在瑞士日內瓦舉行會議,制定戰略,以處理造成氣候變化的一組化學物質。簡稱HFC的氫氟碳化合物常被用來取代泡沫塑料、制冷和空調系統中的消耗臭氧層物質,如若廣泛使用,會在2050年之前極大地促成氣候變化,從而削弱人們為減少較為熟悉的溫室氣體(主要是燃燒化石燃料和砍伐森林釋放的二氧化碳和甲烷) 所作的努力。
憑借協同努力,臭氧和氣候條約可以事半功倍,促進可持續發展。而且還可能產生其他效益,例如,提高工業和家庭活動和設備的能效,促成在廢物管理和人類健康等領域對化學品進行更廣泛的控制。
保護臭氧層國際日比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早到大約80天。各國政府必須利用這一機會,訂定一個雄心勃勃、全面和公平的新氣候協議。如果不對氣候變化采取行動,全世界將會面臨深刻的社會、經濟和環境問題。《蒙特利爾議定書》給予我們強烈啟示,那就是,對重大的全球挑戰采取行動不僅是可能的,而且其財政和人類福祉效益必定會超過成本。
背景資料:國際保護臭氧層日
臭氧層是指距離地球25公里至30公里處臭氧分子相對富集的大氣平流層。它能吸收99%以上對人類有害的太陽紫外線,保護地球上的生命免遭短波紫外線的傷害,因此被譽為地球上生物生存繁衍的保護傘。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人類對舒適生活的追求,制冷劑、發泡劑、噴射劑等化學制品被大量使用。這些制品中含有大量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如氯氟烴和含溴氟烴等,它們的大量排放對臭氧層構成嚴重威脅。上世紀80年代,科學家發現了南極上空的臭氧層空洞。2003年,該空洞面積一度達到2900萬平方公里的歷史最高紀錄。
臭氧層耗減的直接結果是:大氣層中的臭氧含量每減少1%,地面受太陽紫外線的輻射量就增加2%,患皮膚癌的人就會增加5%至7%。過量的紫外線輻射可使農作物葉片受損,抑制農作物光合作用,改變農作物細胞內的遺傳基因和再生能力,導致農產品減產或質量劣化。過量的紫外線還會殺死水中的微生物,造成某些物種滅絕。
為了有效地保護臭氧層,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自1976年起陸續召開各種國際會議,通過了一系列決議,旨在全球范圍內限制并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的化學物質。
1987年9月16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國際臭氧層保護大會,通過了《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簡稱《蒙特利爾議定書》),對控制全球破壞臭氧層物質的排放量和使用提出了具體要求。1995年,聯合國大會決定把每年的9月16日作為國際保護臭氧層日,要求《蒙特利爾議定書》所有締約方采取具體行動紀念這個日子。至2007年9月,已有191個國家簽署了這一議定書。中國在1991年成為議定書締約方。
保護臭氧層就是保護藍天,保護地球生命。20多年來,通過議定書各締約方的共同努力,全球已成功地削減了95%的消耗臭氧層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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