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服務業發展面臨有利時機———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善同
薛小和:“十一五”時期我國服務業發展的目標是,到2010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3個百分點。我國服務業目前的發展情況如何?
李善同:盡管我國服務業二十多年來發展較快,但相對而言,從服務的提供,服務的成本、質量,服務產品的多樣性等方面來看,服務業的供給也都還不能滿足需求。
首先,服務業的效率低、成本高。與制造業相比,我國的服務業對外開放時間晚,開放程度低,很多行業長期處于壟斷經營狀態,導致服務業缺乏競爭,效率低下,因此成本非常高。以物流業為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現了一些專業化物流企業,但服務水平和效率還比較低,主要表現在:服務方式和手段比較原始和單一,企業組織規模較小,缺乏必要的競爭實力,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較低,服務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研究指出,我國物流費用可能占制成品成本的30%—40%,而相比之下,在美國只占5%—20%。
第二,商務服務業發展嚴重落后。我國的商務服務包括:營銷、廣告與公關服務;建筑、科學與工程服務;法律服務;會計服務;計算機軟件與信息處理服務;研發與技術服務;經營組織服務;人力資源發展服務。雖然從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商務服務領域的所有部門都在迅速成長,但與需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第三,一些領域的服務,特別是基礎公共服務供給數量有限,尚不能滿足所有人都享受到足夠的基礎公共服務。
薛小和:要完成“十一五”期間我國服務業發展的目標,我們面臨著什么樣的環境?
李善同:“十一五”期間服務業加快發展面臨著諸多有利條件。首先,我國整體經濟水平迅速增長,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將對服務業提出更多的需求。特別是一些服務含量高的消費需求成為新的需求熱點,例如通訊、轎車、住房、教育、旅游等。住房、教育和旅游本身就是服務業,而轎車和通訊設備(如手機)對服務需求的帶動相當大。其次,我國進入了一個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階段,而城市化將有力地促進服務業的進步。城市人口居住相對集中,收入水平相對較高,對商業、建筑業、金融信息等服務業都有著較多的需求,這些都十分有利于服務業的發展。再次,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對壟斷行業的改革也有利于服務業的競爭和發展。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我國對服務業的進一步開放,將大大促進行業的發展。最后,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和產業分工的細化也為服務業提供發展的機會。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入,通過主輔業分離和業務重組,大量的中間產品和加工過程會獨立出來,這些企業本身的服務需求將向社會釋放,其原有企業內部的服務單位也將參與到市場競爭中去,這將有助于服務業的競爭和發展。
薛小和:我們應該采取哪些措施促進服務業的發展呢?
李善同:首先,要在宏觀和結構政策中將促進服務業發展擺在重要地位。近年來,投資高速增長帶動的工業化帶來了一系列問題,說明服務業發展明顯滯后的增長模式難以為繼。因此在制定宏觀政策時,要把促進服務業發展放在更重要的地位,要加大鼓勵消費增長的政策力度,要加大對與服務業發展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加快以鼓勵消費為導向的信用體系建設,取消不利于服務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二,要加快服務業市場化進程,除涉及國家安全和必須由國家壟斷經營的領域外,對電信、金融、保險、鐵路運輸、航空運輸等行業,要進一步推進改革。重點是放寬市場準入,引進競爭機制。要特別強調允許進入和允許競爭并重。對一些短期內完全開放有難度的行業,要盡快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
第三,要發揮政府在服務業發展中的協調、監管作用。比如在電信行業,電信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市場準入的管理,精簡行政審批項目,逐步通過市場化的拍賣、投招標等方式管理通信資源。此外,還要建立科學合理的信息安全和普遍服務機制。電信監管部門要做好與國家安全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保證通信和信息安全,同時,要通過設立普遍服務基金,來落實普遍服務的實施。
薛小和:我發現你們在做服務業的對策研究時,是逐個行業地分析。這是不是因為服務業構成復雜,不同領域的服務業面臨的問題不同,需要有針對性地給出促進發展的政策?
李善同:是這樣。第四,合理利用世貿規則,完善服務業法律法規體系,擴大服務業開放。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應充分利用規則和條款,對于比較幼稚的市場,實行漸進的開放政策。
第五,按照競爭優勢原則,改造企業的組織結構。比如運輸業,應當以現有大中型骨干零售或運輸企業為基礎,通過聯合、兼并,進行資產重組和結構優化,實行強強聯合,擴大企業規模,向集約化、規模化方向發展,提高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造就若干個能主導區域乃至全國市場的物流企業集團。
第六,加強專業人才的教育和培養,為服務業的發展提供智力資源。現代服務業多是知識密集型的服務業,所以,服務業競爭的成敗決定于擁有人才的多寡和人才使用機制的優劣。我們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要加強服務業人力資源的保護,同時,還要通過優惠政策增加對海外人才的吸引力。
第七,加快服務業市場的整頓和規范,形成公平統一的市場環境。要明確產品的市場準入標準,制定全國統一的、先進合理的商品技術標準和強制性的技術法規,建立針對產品質量和技術標準的監督機制。同時,要進一步打破行業和部門壟斷,加大打擊各種不公平競爭和惡意競爭行為。(薛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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