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總體居民收入增長速度明顯低于經濟增長。二是收入分配政策導向轉換不及時、不明確。這是導致我國目前出現流動性泛濫的一個深層次原因之一。
為建設和諧社會,啟動國內消費,加強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的力度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國策。但是,僅僅強調基本保障還是不夠的。我們還應該注意如何提高社會各階層群體的收入問題。對一個國家來說,只有有效解決好各個階層群體,特別是中等收入階層群體提高收入的問題,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有效消費需求的問題。
□汪同三
從2006年年初開始,我國宏觀經濟運行中逐步出現了四個可能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突出問題:第一,與消費需求增長相比,固定資產投資增長幅度偏高,投資增長存在反彈壓力。第二,與生產增長速度相比,貨幣信貸供給增長速度偏快。第三,外貿和國際收支的“雙順差”繼續擴大,國際收支不平衡的矛盾突出。第四,部分大中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直接影響居民生活穩定。
經過2006年一年時間宏觀調控的努力,這四個問題有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但一些問題還沒有明顯改善。其實上述這些問題是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的。
經濟運行的不良循環鏈
自2005年下半年開始,我國出現因盲目投資造成的某些部門的產能過剩問題。這一問題發展到今日,出現了一個經濟運行的不良循環鏈:由于某些部門的產能過剩,國內需求不足,迫使過剩產品尋求國外市場,造成出口增加。出口的大量增加使得外貿順差明顯增加,外匯收入相應增加。在現行外匯體制下,貨幣當局不得不增發基礎貨幣,使得國內貨幣供應量增加。國內信貸供給相對寬松,為投資的過快增長提供了資金基礎。這就形成了目前我國經濟增長主要依靠投資和出口拉動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貨幣供給寬松形成的隱性的通貨膨脹壓力,雖然造成在相對較長的時期內,投資品價格與消費品價格的相對背離,卻沒有直接形成消費價格指數的明顯上漲,而是使資產價格水平,包括房地產價格出現了明顯上漲。
這種狀況更形成了在某些短期有利可圖的上游產品部門的盲目投資熱,而在未來出現更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這種經濟運行中的不良循環鏈可以使某些部門、在某一時期內出現歌舞升平的現象,但是從長期來看,只會掩蓋乃至激化經濟結構和體制方面存在的深層次矛盾,甚至危及宏觀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
收入增長滯后是深層次原因
進一步的分析,我們會發現,之所以存在上述不良循環的深層次原因還在于,長期以來宏觀經濟中的投資與消費的比例失調,居民收入增長速度滯后于經濟增長,造成消費需求相對不足。目前國內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總體居民收入增長速度明顯低于經濟增長。上世紀80年代中GDP年均增長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率和按城鄉人口比重加權平均的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率分別為:9.3%,4.5%,8.4%,和7.5%;上世紀90年代中這四項增長率分別為:10.1%,6.8%,4.5%,和5.2%。可以看出,無論是城鄉居民分別計算還是總體計算,居民收入增長都明顯低于經濟增長,而且二者的差距呈擴大趨勢。進入21世紀后這一差距仍然明顯存在。
第二,收入分配政策導向轉換不及時、不明確。上世紀80年代我們強調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即“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導向,確實起到了加速經濟增長,經濟結構趨于優化的作用。在上世紀80年代中,投資率基本平穩,三次產業結構趨于優化,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速度減緩。而上世紀90年代以后,政策導向未根據形勢的變化進行明確的調整,出現了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差距拉大,城鄉居民之間收入差距擴大等結構性問題。黨的十六大以來,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精神指引下,我們雖然開始更加注意收入分配問題,但是真正解決好這一問題尚需長期的努力。
提高國人收入水平是改革關鍵
總的來說,經濟結構通過不斷調整而實現優化升級是保持宏觀經濟持續穩定快速增長的關鍵;收入分配政策導向根據形勢的變化做出調整是影響經濟結構優化和升級的一個重要方面;而不斷提高各層次居民的收入則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收入分配政策的根本宗旨,也是在宏觀調控中保持適當投資率、注意提高消費率的關鍵。
在目前國有企業改革尚未徹底完成,同時社會保障體系有待進一步加強之時,加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的力度,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國策。但是,僅僅強調就業政策還是不夠的。我們還應該注意如何提高占居民大多數的中等收入及各階層群體的收入問題。對一個國家來說只有有效解決好各個階層群體,特別是中等收入階層群體的收入提高的問題,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有效消費需求的問題。
對于農民,我們要調整農業生產結構,使農民從單純的農業生產中轉移出來。同時要增加國債資金中用于農村建設的部分,加強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從根本上為農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創造條件,使農村居民能夠直接從積極的財政政策的執行中得到好處。
對下崗待業的弱勢群體,要要求各級政府廣開門路,努力為他們增加就業機會,切實使他們能夠得到有保障的收入。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時,我們要注意區分真正的未就業者與隱性就業者,使真正的未就業者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促使隱性就業者,包括靈活就業和非正規就業,能進一步做到完全自食其力。
對政府公務員,政府要承擔根據經濟總體增長情況不斷提高他們的收入水平的責任,使為公務員提高工資不僅能增加這一部分人的收入,同時也起到對社會各方面注意提高自己雇員的收入水平的示范效應。
對企業職工,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落實不同地區和不同行業的最低勞動報酬標準。因此,國家要通過立法,認真保護弱勢一方的利益,鼓勵和支持在用人單位和被雇用者之間建立和完善勞動報酬談判機制。此外,還可以考慮進行結構性減稅,例如,提高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標準;如果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報酬標準,可以適當減少對用人單位的稅收,等等。
在收入分配方面,政府還應該加強對高收入階層的稅收監管,通過合理有效的稅收體制,真正加強和維護全社會公平的轉移支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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