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答問:進一步規范非公開發行定價機制及決策程序
證監會答問:鼓勵上市公司進行以市場化為導向的并購重組
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關于在發行審核委員會中設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的決定》、《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5號——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和發行情況報告書》。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六部法規及規范性意見的出臺,標志著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非公開發行股票在全流通市場新環境下逐步走向規范與發展并舉的新階段。
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我國資本市場發生了轉折性變化,就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而言,收購主體的收購動機日趨多元化。另一方面,全流通市場環境下資本市場出現的新變化和新趨勢,加大了資本市場監管的難度。上市公司的并購重組和定向發行往往伴隨著股票市場內幕交易和二級市場股價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說,為了積極應對市場出現的新問題,證監會發布了這六部法規及規范性意見,從不同角度對現有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規則體系做了完善。
證監會還對并購重組審核機制進行了重大調整,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設立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中,專門負責對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包括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事項提出審核意見。(記者許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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