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7日電(記者賈靖峰)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7日表示,將于5月1日起開始推行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試點,試點范圍為天津、江蘇、山東、湖北、內蒙古、福建、青島等七省市。外管局稱,這是一項針對中國外匯管理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是“外匯管理理念的更新”。
分析人士稱,此前,盡管中國外匯儲備不斷增加,各種限制措施逐漸減少,但進口付匯核銷制度仍作為中國外匯管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存在。一直以來,中國要求對外匯指定銀行和進口企業的對外付匯實行逐筆審核,即“付匯核銷”,以防止套匯、逃匯、騙匯等。此次改革標志著企業正常進口付匯將退出上述“付匯核銷程序”。
今次改革內容為:取消合規企業的正常進口付匯的現場核銷手續;取消銀行為企業辦理進口付匯業務的聯網核查手續;外匯局對企業實行名錄管理,進口付匯名錄信息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共享,企業異地付匯無需辦理事前備案手續。
今后,外管局將通過“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以企業為主體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監測預警,針對異常交易主體進行現場核查,確定企業分類考核等級并分類管理。
外管局表示,本次改革是中國“外匯管理理念更新和方式轉變”。試點省市的進口付匯將由逐筆核銷向總量核查、現場核銷向非現場核查轉變;改革簡化了付匯手續,降低企業成本。
不過,就相關制度松動,外管局仍強調監管不會松懈,將對企業實施分類監管,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化解風險,處罰違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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