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深圳南山區南頭火車站附近的前海工地上,工人們正頂著烈日加緊施工 本報記者 潘建 攝
廣東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7日在北京簽署了《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提出兩地攜手打造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率先形成最具發展空間和增長潛力的世界級新經濟區域。
分析人士認為,《框架協議》的簽署,將推動粵港合作進入深度融合時期,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有望提速。
明確九大領域具體合作內容
去年1月,國家發改委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將香港和珠三角地區的合作發展納入國家戰略。為了落實《綱要》,去年3月,粵港雙方開始共同編制《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框架協議》非常全面、具體。不僅有具體項目的微觀計劃,同時也有制度建設、資金來源的宏觀指導,將成為粵港合作的指導性綱領。”參與《框架協議》制定的廣東省社科院宏觀經濟研究所所長劉品安向記者表示。
《框架協議》確定了兩地在跨界基礎設施、現代服務業、制造業及科技創新、營商環境、優質生活圈、教育與人才、重點合作區、區域合作規劃、機制安排等九大領域的合作內容。
跨界基礎設施方面,《框架協議》提出,加快建設跨界高速公路、軌道交通及配套工程,建設珠三角高等級航道網、完善珠三角五大機場聯席會議機制、構建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直升機短途運輸網路,研究打造國際物流中心等。
現代服務業方面,《框架協議》提出,繼續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及適時擴大參與試點的地區、銀行和企業范圍,逐步擴大香港以人民幣計價的貿易和融資業務。此外,支持粵港金融機構跨境互設分支機構等。
制造業和科技創新方面,《框架協議》提出,支持港資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支持港資企業拓展內地市場、落實CEPA及服務業開放在廣東“先行先試”政策措施等。
此外,在優化和提升區域營商環境方面,《框架協議》還提出一系列政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實現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便捷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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