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醫保:建立一個醫療服務購買方、利用方和供給方之間的制約機制
主持人:實現全民醫保是本輪改革的一大目標。要在2010年真正實現全民醫保的目標,我們現在應該注意哪些問題、采取哪些具體措施加以保障?
李長安: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我國在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之后又一重大舉措,主要解決城鎮非從業人員,特別是中小學生、少年兒童、老年人、殘疾人以及群體看病就醫問題。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改革重點突出了“城鎮居民”而不僅僅是“城鎮職工”,這意味著醫保改革的覆蓋范圍將大大拓寬,從而將非從業城鎮居民和學生兒童、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等正式納入新方案的保障范圍。
在醫保改革過程中,要注意防止出現兩種傾向:一是盲目攀比,二是“食洋不化”。不應盲目攀比,就是要從中國當前的實際財力出發,制訂既能保障全民的基本醫療,又能符合現階段的經濟實力,防止出現“超福利化”傾向;另一方面,借鑒國外經驗,一定要從中國的實際國情出發。西方國家的衛生體制和監管體系是在不同的條件下形成的。盡管這樣,在發展完善的醫療保險體系之下,為民眾提供高質量且價格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仍然是各國政府所面臨的挑戰。
在中國這樣一個處于轉型期的國家,人均收入不到2000美元,還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醫療保險市場,在這樣的情況下,面臨的挑戰非常大。因此,看待中國的問題,要非常小心,要謹慎對待國際經驗。
徐月賓:我認為,我國的醫保改革必須選擇“漸進式”的路徑,需要根據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確定切實可行的改革目標。
事實上,國際上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走的都是整合的路線。一個多元化的醫療衛生保險體系,購買方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保險公司;提供方可以是公立的,也可以是非營利的。這都不是關鍵,關鍵問題是如何形成一個機制來達到這種三方的相互制約,而這個制約機制的一個核心就是費用的分擔。其中包括供方和需方兩個方面。
政府的作用:第一是要促進這個機制的形成;第二是推進購買方力量的形成,目標是用有限的資金取得最好的效果;第三是為弱勢群體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
改革的第一步是結構性的,那就是初步形成醫療保險、醫療衛生服務方和消費者三者之間的一個關聯,重點在醫療保險制度的形成和對需方的改革。第二步的改革是推動以需方改革為核心的制約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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