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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的規定,現發布2010年度江蘇省環境狀況公報。
2011年5月30日
綜 述
2010年,全省上下緊緊圍繞“穩增長、調結構、抓創新、惠民生”的大局,認真落實環保優先方針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建設生態省的各項決策部署,大力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全力推進重點流域治理,加快實施藍天工程,不斷強化環境執法監管,深入開展良好生態創建,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在經濟保持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下降,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環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為又好又快地推進“兩個率先”奠定了堅實環境基礎。
一 、環境質量
(一)水環境
2010年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仍處于輕度污染。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評價,124個國控斷面中,水質較好的Ⅰ~Ⅲ類水質斷面占36.4%,較2009年提高3.9個百分點;劣于Ⅴ類水質斷面占24.0%,較2009年下降4.5個百分點。
全省地表水國控斷面主要污染物高錳酸鹽指數年均濃度為4.8毫克/升,較2009年下降2.0%;氨氮年均濃度為0.95毫克/升,較2009年下降13.6%。
“十一五”期間,江蘇省扎實推進太湖、淮河、長江等重點流域的水環境綜合整治,水環境質量較“十五”末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全省符合Ⅲ類水質的斷面占比上升,劣于Ⅴ類水質斷面占比下降;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穩步提高;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保持良好。
1.主要飲用水源
江蘇省飲用水以集中式供水為主,取水總量約為43.1億噸,其中91個地表水源地和5個地下水源地取水量分別占98.4%和1.6%。全省91個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8.9%,5個集中式地下水源地水質全部達標。
2.太湖流域
太湖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分別達到Ⅲ類、Ⅳ類標準限值要求,受總氮指標影響全湖總體水質仍劣于Ⅴ類標準。主要污染物高錳酸鹽指數、總磷和總氮年均濃度分別較“十五”末下降了14.7%、12.0%、15.2%。
太湖湖體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58.5,富營養化程度已由“十五”末的中度富營養轉為輕度富營養。通過衛星遙感監測到藍藻水華現象78次,太湖西部沿岸區是藍藻的高發區域。與2009年相比,藍藻高發區域面積有所減少。
太湖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中,有4條河流平均水質符合Ⅲ類標準,1條河流水質劣于Ⅴ類標準,其余處于Ⅳ類和Ⅴ類。太湖流域53個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為88.5%,較2009年提高9.7個百分點。
3.淮河流域
我省淮河干流水質較好,4個斷面均符合Ⅲ類標準。主要支流水質總體處于輕度污染。45個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1.1%,較2009年提高6.7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較“十五”末下降了7.7%和3.8%。
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14個控制斷面水質達標率為100%,較2009年提高14.3個百分點。
4.長江流域
長江干流水質較好,10個斷面水質均達Ⅱ類標準。從水質綜合污染指數沿程變化可以看出,我省鎮江外江段污染相對較重,其次為泰州段和南京段,揚州段和南通段水質相對較好。
主要入江支流水質總體處于輕度污染。45個入江控制斷面中,有38個符合功能要求,占84.4%,與2009年基本持平。主要污染物石油類、氨氮、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分別較“十五”末下降了56.5%、25.6%、11.0%。
5.廢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廢水排放總量55.5億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26.38億噸,占47.49%;生活污水排放量29.17億噸,占52.51%。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為78.8萬噸,其中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5.63萬噸,占32.5%;生活化學需氧量排放量53.17萬噸,占67.5%。氨氮排放總量為6.3萬噸,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1.5萬噸,占23.8%;生活氨氮排放量4.8萬噸,占76.2%。
與2009年相比,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減少3.4萬噸,氨氮排放總量減少0.2萬噸。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較“十五”末下降了18.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