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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措施
(一)主要污染物減排
印發《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2010年江蘇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和運行工作計劃》、《全省燃煤機組脫硫電價考核規范》等辦法,完善政策減排體系。2010年,COD和SO2排放量分別比上年削減4.1%和2.2%,連續5年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減排任務,COD和SO2累計分別減排17.86萬噸和32.27萬噸,比2005年凈削減18.5%和23.5%,完成“十一五”減排總目標的122%和131%,位列全國第一方陣。
淘汰落后產能。“十一五”累計淘汰鋼鐵落后生產能力1162萬噸、焦化產能444萬噸、造紙產能50.3萬噸、皮革產能25萬標張、化纖產能16.5萬噸,關停小火電機組728.6萬千瓦,淘汰水泥落后產能3320萬噸。連續5年開展化工污染專項整治,累計關閉化工生產企業5034家,占全省化工生產企業總數的43.5%,3000多家企業“入園進區”,其中2010年關閉化工企業403家。
加快基礎設施建設。2010年底,全省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達1100多萬立方米,比“十五”末翻了一番。2010年累計建成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超過2500公里,實際處理污水量28.6億立方米,比2009年增長17%。所有大型燃煤機組全部安裝了脫硫設施,2010年底,我省燃煤機組總裝機6384萬千瓦,脫硫率近100%,新增脫硫能力是“十五”末的3倍。
嚴格環境準入。頒發《江蘇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暫停審批管理規定(試行)》,對5種限批情形以及限批和解限程序進行了規定。制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程》,細化分工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明確環評、評估、監理、監測和監察等單位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外商投資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提高審批效率,優化服務環境。2010年全省共審批建設項目報告書(表)39734個,總投資34690億元。
(二)流域區域污染防治
深入實施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組織實施《江蘇省太湖流域省界斷面總體達標方案》和《太湖一級保護區整治方案》,662項重點工程已完工和在建的達到574項,占總數86.7%;已完成投資416億元,占總投資71.3%。在高溫、少雨、水位低等極端不利氣候條件下,主要飲用水源地水質保持安全穩定。
全面開展治淮行動,出臺《江蘇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執行情況考核暫行辦法》,印發《關于加強通榆河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開展通榆河環境質量區域補償試點工作,編制《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規劃(2010-2015)》。146項重點項目,已完成132項,調試4項,在建7項,占總數98%;已完成投資77.36億元,占總投資85%。2個國家考核省界斷面,兩項指標均達到國家考核要求。45個重點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1.1%,較2005年提高13.8個百分點。
列入國家南水北調東線規劃的102項工程項目,已完成99項,在建3項,完成率97.1%;已完成投資57.65億元,占總投資97.5%。14個控制斷面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兩項指標平均濃度均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分別比2005年下降13.5%和33.3%,綜合達標率上升35.7個百分點。
確保飲水安全。省政府批準《江蘇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省環保廳等部門制定了《關于貫徹實施全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意見》,建立了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的定期報告和督查制度。完成全省環保重點城市地表水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基礎調查工作,對300個農村飲用水源地基礎環境開展了調查評估。
啟動藍天工程建設。省政府出臺《關于實施藍天工程改善大氣環境的意見》和《江蘇省藍天工程職責分工和任務分解方案》。繼續推進城市“煙控區”建設,加強煤煙型污染治理,提高城市集中供熱水平。以削減細顆粒污染物排放為重點,推廣使用高效布袋除塵技術,開展新一輪除塵改造。加強火電、鋼鐵、有色和建材等行業的顆粒物排放控制。利用衛星對秸稈焚燒情況進行遙感監測,及時預測空氣擴散情況,做好預防和應急。
13個省轄市實現機動車環保檢測場站全覆蓋,建成環保檢驗機構80家,建設簡易工況法檢測線205條,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515萬多張。南京等地實施區域限行管理,禁止“黃標車”、無標車進入劃定的限行區域,促進“黃標車”淘汰,削減機動車排氣污染負荷。編制實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蘇州等市制定實施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綜合治理揚塵污染。
(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對全省120條城市黑臭河流,積極實施控源、截污、清淤、活水等整治工程和駁岸、綠化美化工程,消除或基本消除河流黑臭現象。
加強固廢監督管理。頒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對污水處理廠、污泥集中處置單位、污泥轉移提出監管要求。辦理固體廢物跨省轉移139項,批準轉移27類固體廢物約15.4萬噸。編制《江蘇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規劃》。開展四個重點行業二噁英類排放源更新調查,摸清排放現狀。2010年底,家電“以舊換新”活動全省共回收672.83萬臺,拆解664.09萬臺,拆解率達98.7%,名列全國前茅。
確保輻射安全。完成“迎上海世博、保輻射安全”專項行動。建成省核與輻射應急指揮中心,健全輻射事故應急機構,成立江蘇省輻射事故應急辦公室。省級輻射環境監測能力在全國率先通過環保部評估。啟用“國家輻射安全監管系統”,實行網上審批,建成江蘇省核與輻射信息系統,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率100%。所有新改擴建的輸變電、通信基站、廣播電視等伴有電磁輻射項目環保手續履行率100%。4154家核技術利用單位監督檢查率達到100%,600余家限期整改企業整治達標率達到100%。共處理輻射糾紛投訴與咨詢175起。江蘇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建成投入使用,已收貯廢源282枚,廢物558公斤;全面清理原湯山城市放射性廢物庫收貯廢源和廢物,714枚廢源和19.5噸廢物已安全送交國家永久庫。
嚴格控制重金屬污染。組織編制《江蘇省“十二五”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從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提升產業準入門檻、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專項整治、推進涉及重金屬生產企業入圓進區、建立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價格機制、開展重金屬污染健康危害監測與診療、提升農產品安全保障水平、統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確定全省重點防控行業、重點防控區域和重點防控企業,明確“十二五”重金屬排放量削減、環境質量改善的目標。開展涉及重金屬企業的專項整治,共檢查涉及重金屬排放企業1327家,依法取締關閉117家,限期治理293家,依法處罰142家,罰款742萬元。
聯合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國家試點。省財政安排“以獎代補”專項資金3000萬元,帶動地方各級投入9.21億元,完成200個環境綜合整治省級示范村任務。深化“以獎促治”政策,爭取國家專項資金2.5億元、地方財政配套資金4億元,在16個示范縣(市、區)開展大規模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試點。
實施江蘇省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劃,開展102個涉及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設項目審批和預審。實施沿海地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堅持灘涂圍墾生態用地比例不少于20%。加強保護區執法管理,調查處理一批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和行動計劃研究,啟動江蘇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積極創新生態保護融資渠道,啟動利用亞行貸款5000萬美元鹽城濕地保護項目。制定物種資源調查第二階段后期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