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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歐盟?28?個成員國整體上需要能源進口,進口依存度超過?50%,近年在?53%?左右徘徊。俄羅斯是歐盟最大的能源進口國,進口天然氣、石油、煤炭的占比均超過?30%。為實現低碳經濟、降低能源成本、減少進口依賴,歐盟提出了面向?2020?年和?2030?年的具體減排、可再生能源和能效發展目標(表?5)。這些目標具有法律效力,各成員國需據此修改本國法律,制定相應政策。對于最新的?2030?年發展目標,各成員國須在?2018?年底前提交落實該目標的“國家能源和氣候計劃”草案,2019?年底前提交最終方案。
研究與創新是歐盟能源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2015?年?9?月,歐盟委員會公布新版“戰略能源技術計劃”(SET-Plan),明確將研究與創新置于低碳能源系統轉型的中心地位。與過去依靠技術路線圖單純從技術維度規劃發展不同,新版?SET-Plan?將能源系統視為一個整體,聚焦能源轉型面臨的若干關鍵挑戰與目標,以應用為導向打造能源科技創新全價值鏈,從而加速能源轉型,實現歐盟在低碳能源技術研發與部署上的世界領先地位。圍繞可再生能源、智能能源系統、能效、可持續交通?4?個核心優先領域,以及碳捕集與封存、核能?2?個特定領域,新版?SET-Plan?規劃開展十大研究與創新優先行動:①開發高性能可再生能源技術及系統集成;②降低可再生能源關鍵技術成本;③開發智能房屋技術與服務;④提高能源系統靈活性、安全性和智能化;⑤開發和應用低能耗建筑新材料與技術;⑥降低工業能耗強度;⑦推動交通電氣化;⑧促進替代燃料的應用;⑨加強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應用;⑩提高核能系統安全性和利用效率。
為推動落實?SET-Plan,歐盟組建了一系列平臺,包括光伏技術與創新平臺、風能技術創新平臺、可再生能源供熱與制冷技術平臺、電池技術與創新平臺、智能電網技術平臺、能源專家網絡安全平臺等。平臺匯集了本領域產學研專家,通過發布研究報告、技術路線圖等前瞻領域發展前景,建議研究和創新優先事項。
框架資助計劃是歐盟推動研究和創新的重要抓手。“地平線?2020”計劃(即“第八框架計劃”,2014—2020?年)將清潔能源列為?2018—2020?年重點投資領域之一,安排了?20?億歐元,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節能建筑、電動交通工具、儲能等?4?個領域。2018?年?6?月,歐盟委員會發布“地平線歐洲”計劃(“第九框架計劃”,2021—2027?年)提案,計劃在“氣候、能源與運輸”領域安排?150?億歐元,涉及能源供應、能源系統和電網、能源轉型中的建筑和工業設施、清潔交通運輸、儲能等方向。
在研究基礎設施方面,根據“2018?年歐洲研究基礎設施路線圖”,歐盟已運行、在建或規劃建設的能源領域研究基礎設施包括: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實驗設施、朱爾斯-霍洛維茨反應堆、太陽能研究基礎設施、風能研究基礎設施、高技術應用多功能混合動力研究反應堆,以及國際聚變材料輻照設施——演示中子源。
在歐盟政策框架下,各成員國根據本國情況制定了一系列發展規劃。2017?年?7?月,法國宣布將實施“氣候計劃”,以推進《巴黎協定》的落實。該計劃提出建筑熱能改造、清潔出行、能源生產去碳化、逐步停止開發地下油氣資源、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等發展方向,并列出了一些具體目標,包括:2022?年前關停煤電廠或完成煤電廠改造,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結構的?32%,2040?年停止開采地下油氣資源等。2017?年?9?月,法國總理宣布未來?5?年(2018—2022?年)投資計劃,計劃在生態轉型領域投資?200?億歐元,包括:建筑熱能改造?90?億歐元,發展可再生能源與促進環境創新?70?億歐元,發展清潔汽車?40?億歐元等。
2018?年?9?月,德國政府通過“第七能源研究計劃——能源轉型創新”,2018—2022?年將投入?64?億歐元,重點支持提升能源效率和開發可再生能源等研究主題。“第七能源研究計劃”制定了未來幾年德國能源領域研究資助與創新政策的?4?項基本原則:聚焦技術與創新轉化;瞄準能源轉型的跨部門和跨系統問題;加強項目資助與機構式資助相結合的雙重資助戰略;密切與歐洲和國際合作。“第七能源研究計劃”由德國聯邦經濟與能源部、教研部、食品與農業部共同參與,并依據研究主題與技術成熟度等級分工:教研部負責資助技術成熟度為?1—3?級的應用導向基礎研究,經濟與能源部負責資助?3—9?級的應用研究,食品與農業部負責資助?3—7?級的生物能源研究。
為應對脫歐,2017?年?11?月,英國政府發布《產業戰略:建設適應未來的英國》白皮書,將清潔增長列為影響未來的四大挑戰之一。同年?10?月,英國發布《清潔增長戰略》,規劃投資超過?25?億英鎊(2015—2021?年)用于低碳創新(表?6)。2018?年?12?月,英國發布《2030?年國家生物經濟戰略》,提出利用可再生的生物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消除英國對化石能源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