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支持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建設
保障優先發展教育。中央財政安排用于教育支出1561.76億元,增長45.1%。全面實施城鄉免費義務教育。中央財政安排84億元,在試點基礎上從2008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繼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安排570.4億元,增加205.6億元。從2008年春季學期開始,進一步提高免費教科書補助標準,適當提高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提高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水平,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測算單價標準,并對高寒等地區給予特殊照顧。全面落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安排223億元,增加125億元。實施并完善對中西部地區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繼續在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
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中央財政安排用于醫療衛生支出831.58億元,增長25.2%。安排126.1億元,支持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安排560億元(含2007年預留300億元),建立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四個體系。安排253億元,用于全面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用兩年時間將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40元。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逐步將城鎮非從業居民納入覆蓋范圍,并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同步提高財政補助標準,建立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居民個人三方資金分擔機制。支持健全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強與相關制度的銜接。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中央財政安排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61.61億元,按可比口徑增長24.2%。支持全面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月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由30元提高到50元,中央財政補助比例由1/3提高到70%。支持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排261.1億元,在2007年財政補助標準月人均提高30元的基礎上再提高一倍。安排1263億元,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擴大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從2008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100元的水平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在此基礎上對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和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等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予以適當支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的要求,落實好減免稅費、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職業培訓補貼等促進就業的財稅政策。繼續支持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東北及中部地區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和解決庫區移民的生產生活困難。
幫助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資金來源渠道積極籌措資金,落實對廉租住房建設等方面的稅費優惠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中央財政安排資金68億元,增加17億元。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
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央財政安排12億元,支持具有公益性質的博物館、紀念館和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免費開放。支持實施農村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等農村文化重點項目,安排34億元。安排41億元,支持改善基層文化單位設施條件、文化遺產保護和文化產業加快發展。支持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舉辦工作,安排24.2億元。2002-2008年中央財政共安排173億元用于支持舉辦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
促進公共安全建設。中央財政補助94.9億元,支持貧困地區公檢法司部門裝備購置和執法辦案。安排補助基層人民法院辦案經費40億元(含2007年預留10億元)。支持全面推開監獄體制改革,安排29.2億元。完善并落實“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司法經費保障制度,加強基層政法基礎建設,按照收支徹底脫鉤原則全額保障政法部門開展重點業務工作所需經費,建立訴訟收費辦法改革后法院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繼續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保障。
(四)加大對科技創新和節能減排的支持力度
促進科技創新。增加對基礎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究的投入,安排147.6億元,增長24%。加強對公益性行業科研的穩定支持。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進一步發揮國家科研基地作用。推動產學研有機結合試點,建設技術創新體系。保障科技重大專項順利實施。支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支持促進國內重大裝備制造業振興。扶持公益性和國家戰略性產業發展。鼓勵創業風險投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拓展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支持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中央財政安排節能減排資金270億元,增加35億元,采取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中西部地區污水管網、污染減排監管體系等建設。建立落后產能退出機制,中央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給予適當補助和獎勵。加大“三河三湖”以及松花江等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投入。實施鼓勵節能減排的財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節能環保項目及專用設備投資實行定期減免或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推行節能產品強制政府采購政策。對節能減排設備投資給予增值稅進項抵扣。完善廢舊物資、資源綜合利用稅費優惠政策。完善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稅政策。推進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建立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在太湖流域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支持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在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基礎上,支持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和重點公益林管護,完善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穩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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