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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
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堅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鑒、合作共贏精神,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認真履行國際人權義務,廣泛開展國際人權合作,不斷推進全球人權治理朝著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
認真履行國際人權條約義務。截至目前,中國共參加26項國際人權文書,其中包括《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等6項主要人權文書。中國認真履行條約義務,包括在國內立法、修法、制定政策等方面注重與條約規定相銜接,按照條約規定撰寫并提交履約報告,全面反映國家履行人權條約的進展、困難和問題。中國認真參加條約機構對中國執行條約情況的審議,截至2018年8月,中國已向各條約機構提交履約報告26次,總計39期,接受審議26次。在審議過程中,中國與相關人權條約機構開展建設性對話,結合中國國情,積極采納條約機構建議。中國支持對人權條約機構進行必要改革,促進條約機構與締約國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話與合作。中國積極推薦專家參選條約機構委員,多名中國專家出任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禁止酷刑委員會,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委員。
主動參與創設國際人權規則與機制。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參加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殘疾人權利公約》《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屬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等重要人權文件制定工作組會議,為這些規則的起草、修改和完善作出了重要貢獻。中國作為主要推動者之一,參與了《發展權利宣言》的起草工作,積極推動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人權理事會就實現發展權問題進行全球磋商,致力于推動構建發展權實施機制。1993年,中國推動亞洲國家通過《曼谷宣言》。中國作為第二屆世界人權大會的副主席國,參加了《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的起草工作。1995年,在北京主辦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2006年以來,中國支持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設立安全飲用水、文化權、殘疾人權利等專題性特別機制;倡導召開關于糧食安全、國際金融危機等的特別會議,積極推動完善國際人權機制。中國是最早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國家,全程參與并有效推動國際氣候談判,為《巴黎氣候變化協定》的最終通過作出貢獻。中國積極推動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制定和實施
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自1979年起,中國連續3年作為觀察員出席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1981年,中國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組織會議上當選為人權委員會成員國。自1982年起,中國正式擔任人權委員會成員國并一直連選連任。自1984年起,中國推薦的專家連續當選為防止歧視和保護少數小組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積極參與人權委員會對相關議題的討論和磋商。為構建公正、客觀、透明的國際人權機制,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專門機制的改革,在設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磋商和最后表決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自2006年3月以來,中國四度當選人權理事會成員。同聯合國人權高專辦等保持建設性接觸,鼓勵其客觀、公正履職,重視發展中國家關切。與人權理事會特別機制開展合作,自1994年以來,中國先后邀請宗教信仰自由特別報告員、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教育權特別報告員、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糧食權特別報告員、消除對婦女歧視問題工作組、外債對人權影響問題獨立專家、極端貧困與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訪華。認真對待人權理事會特別機制來函,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及時答復。深入參與有關人權機制工作,推動多邊人權機構以公正、客觀、非選擇性方式處理人權問題。認真落實中國在人權理事會第一輪、第二輪國別人權審查中接受的建議,積極參與第三輪國別人權審查。連任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委員會成員。多名專家出任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咨詢委員會、形勢工作組成員。鼓勵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人權理事會等人權機制活動。
廣泛開展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中國始終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與世界各國就人權議題開展建設性對話與合作,廣泛開展人權領域的交流交往。自上世紀90年代起,中國陸續與20多個國家建立人權對話或磋商機制。同美國、歐盟、英國、德國、瑞士、荷蘭、澳大利亞、新西蘭等西方國家或國際組織舉行人權對話、人權交流、法律專家交流和人權技術合作,促進政府部門、司法機構、學術團體交流互鑒,增進了解。同俄羅斯、埃及、南非、巴西、馬來西亞、巴基斯坦、白俄羅斯、古巴、非盟等開展人權磋商,分享經驗,深化合作。
近年來,中國先后在北京舉辦“紀念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通過十周年大會”“亞歐非正式人權研討會”“紀念《發展權利宣言》通過30周年國際研討會”、首屆“南南人權論壇”等大型國際人權論壇或研討會,促進了國際人權對話與交流。中國人權研究會等人權領域民間組織積極開展人權交流與合作,成功舉辦九屆“北京人權論壇”,連續舉辦四屆“中歐人權研討會”和多屆“中德人權研討會”“中美司法與人權研討會”“國際人權文博會”等活動,為各國之間文明交流互鑒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國每年通過接待相關國家和國際人權組織代表來訪、安排中國人權代表團出訪等形式,不斷加強并深化與世界各國在人權領域的交流合作,增進彼此之間的了解和理解。
努力提供全球人權治理中國方案。中國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在聯合國大會、人權理事會等場合提出系列倡議,推動構建公平正義、合理有效的國際人權體系。中國明確提出“生存權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的理念,堅持各項人權要協同推進,堅持人權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統一,強調以合作促發展、以發展促人權等人權理念和主張對廣大發展中國家乃至世界人權事業發展具有重要引領作用。習近平主席提出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國際上引起熱烈反響,先后被寫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聯合國安理會等機構的多份決議,正在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成為推動包括全球人權治理在內的世界未來發展的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中國推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紀念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暨《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通過20周年”主席聲明、“加強公共衛生能力建設促進健康權”“發展對享有所有人權的貢獻”“在人權領域促進合作共贏”等決議。尤其是“發展對享有所有人權的貢獻”決議的通過,首次將“發展促進人權”引入國際人權體系。中國多次代表140余國就“加強人權合作”“落實發展權”“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議題作共同發言;多次在聯合國舉辦“減貧促進人權”等主題的人權邊會和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