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印發《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的通知
【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文號】商建發[2006]535號
【發布日期】2006-10-2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十一五”期間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堅實基礎的關鍵時期。加強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對于促進農民增收、引導農村消費,推動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確保農業和農村經濟穩定增長,統籌城鄉和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都具有重要意義。為總結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的經驗和教訓,明確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的目標和重點,提出各項有效的政策和落實措施,逐步構建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完善,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化農村市場體系,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商務部組織編制了《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兑巹潯肥菄窠洕蜕鐣l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我國農村市場體系建設進行宏觀指導的主要依據,是國家級“十一五”專項規劃之一。
現將《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商務部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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