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6日對外宣布,限期落實差別電價政策,立即停止執行自行出臺的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措施。
“各地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工作進展很不平衡。14個省份以實行發供電聯動、協議供電、大用戶用電直供、競價上網等名義自行出臺了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措施。”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
為遏制高耗能行業盲目膨脹,去年9月,國家規定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八個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明確了對這些行業中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實行加價的時間和標準,明令禁止自行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
發展改革委提供的情況顯示,截至目前,15個省份轉發了相關文件,甄別并公布了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名單和加價標準;七個省份雖已轉發文件,但未具體明確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名單;八個省份既未轉發文件,也未對高耗能企業進行甄別。14個省份自行出臺了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措施。
發展改革委、電監會為此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統一思想,堅決落實國家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的價格措施;自查自糾,立即停止執行自行出臺的優惠電價措施;凡是未按文件規定的范圍和加價標準對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必須于今年4月底前貫徹落實到位;凡未經批準自行實施大用戶直購電,立即停止執行。(記者:劉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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