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為貫徹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精神,國土資源部將于近期出臺配套政策,積極探索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在內用地有償使用,并對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征繳增值地價。
配套政策正在制訂之中
近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提出深入推進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嚴格限定劃撥用地范圍等多項意見。
對此,國土資源部相關部門負責人向上海證券報表示,根據會議精神,國土部門已經在制訂相關規定,以切實改變當前土地利用粗放現狀。
據悉,今后我國將積極探索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在內土地有償使用。同時,在土地使用標準方面,制定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標準。并且,我國還將嚴格閑置土地處置,除了征收土地閑置費外,還將對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征繳增值地價。
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或“招拍掛”
“自80年代,我國自深圳開始實施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改革以來,基本確定了經營性用地有償化使用的思路,在這一點上沒有過多爭論?!蔽覈Y深土地專家、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嚴金明說。
但是我國對于基礎設施用地卻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帶”?!案咚俟返然A設施明顯帶有經營收益性質,其用地卻是無償劃撥取得,并沒有體現土地的性質。”嚴金明說,本質上沒有體現其經濟性,所以在實際上中存在大手大腳、粗放使用的現象?!袄?,有些地方建大廣場、寬馬路,或者是很寬的隔離帶等等?!?/p>
因此,國務院會議提出“積極探索基礎設施用地的有償使用,對其中經營性用地先實行有償使用”對于節約集約用地很有意義。嚴金明分析指出,在實際操作中,基礎設施用地的有償使用可能會套用當前“招拍掛”模式。
中國土地學會理事長、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局長鄒玉川則表示,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的具體操作方法除直接“招拍掛”外,也可以通過評估的方式操作。但是,“毋庸置疑,今后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已經步入有償化改革之路?!?/p>
整治農村集體土地非法流轉
記者注意到,國務院會議要求加強農民住宅建設管理,農民住宅建設用地應首先安排利用空閑地、閑置宅基地,嚴格執行農村一戶一宅政策。還規定,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
對此,鄒玉川告訴記者,這些要求都是防止農村集體土地的非法流轉。
“所謂‘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政策或法律概念,而是相對于城鎮商品住宅產權的一種大眾說法。”嚴金明告訴記者,在現有土地管理規定中,城鎮居民購買的所謂“小產權房”是無法可依的,其實質也是農村集體土地的非法流轉問題。記者注意到,不久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等10個部門決定全面調查全市的“小產權房”,并對規劃不允許的新建的“小產權房”予以強制拆除和回填。
雖然,“目前我國在農村集體用地管理方面還有一些空白,但這并不意味著其非法流轉就合法。”嚴金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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