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07年第120號
【發布日期】2007-12-29
【實施日期】2008-01-01
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100號《2008年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現發布《2008年發證機構發證目錄(進口)》(見附件),并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2008年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1種,為消耗臭氧層物質,總計10個8位HS編碼(含57個10位HS編碼),其進口許可證由各地外經貿委(廳、局)、商務廳(局)簽發。在京中央管理企業進口消耗臭氧層物質,其進口許可證由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簽發。
二、發證機構應嚴格按照《貨物進口許可證管理辦法》、《2008年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和《進口許可證簽發工作規范》等有關規定簽發進口許可證。
本發證目錄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2007年發證機構發證目錄(進口)》同時廢止。
附件:2008年發證機構發證目錄(進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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