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昨日發布報告稱,2007年12月,全國36個大中城市46種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中,成品糧、豬肉等食品價格有所上漲,生產資料價格漲幅加快。
根據對全國36個大中城市46種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監測,報告期內(2007年12月20日)與上月(11月20日)相比,價格上漲的有24種,主要是成品糧、食用植物油、豬肉和鮮奶等食品價格,以及化肥、鋼材、水泥和煙煤等生產資料價格。
價格下降的有7種,主要是雞蛋、部分鮮菜等食品價格;價格保持穩定的有15種,主要是教育收費、電話費、民用水、民用電、管道煤氣和公交票價等價格。
在生產資料中,除成品油價格穩定外,其他價格均出現不同程度上漲,漲幅比上月明顯加快。
國際市場化肥價格上漲、出口增加拉動國內化肥價格持續上漲,本期尿素、三元復合肥平均價格每噸分別為1877元和2390元,較上月分別上漲2.3%和6%。螺紋鋼、中厚板和熱軋卷板平均價格每噸分別為4471元、5042元和5241元,較上月分別上漲7.9%、5.5%和6.2%。水泥、煙煤價格也分別較上月上漲2.8%和2.1%。
而備受關注的住房價格出現漲跌互現的局面。報告期內,住房價格有漲有跌,36個大中城市一、二類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住宅均價較上月分別上漲0.5%和1.9%,三類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住宅均價略有下降,分別比上月下降0.3%和0.2%。
國有流通企業減債脫困工程
兩年盤活資產350億元
商務部昨日宣布,歷時兩年的國有流通企業“減債脫困工程”成功解決410億元歷史債務,為2000多家國有流通企業創造了改制和發展的條件。
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表示,兩年來,通過實施“減債脫困工程”,共處置了25個省(區、市)77個地市的410億元歷史債務,共支付償債資金52億元,平均償債率僅為12.7%,實現了低成本處置的目標。
姜增偉說,“減債脫困工程”對國有流通企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通過“減債脫困工程”直接盤活存量資產350億元,50多萬職工得到妥善安置,為2000多家國有流通企業創造了改制和發展的條件。
國有流通企業歷史債務主要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因政府計劃調撥、價格變動等原因造成的,實施“減債脫困工程”,幫助這些企業卸下歷史包袱,盤活有效資產,加快改制步伐。
“減債脫困工程”實施中,商務部會同財政部共投入15億元中央財政資金給予補貼,帶動地方投入約41億元;地方政府作為處置國有流通企業歷史債務的主體,出臺了土地、稅收、財政補貼等多項配套政策。
新聞觀察
“批準”變“核準”
企業債發行制度更加市場化
此前受行政審批束縛的企業債發行,向市場化方向邁出了堅實地步伐。
發改委2004年《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企業債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原《通知》”)第一條規定,企業債券發行要報經國家發改委批準,而新《通知》改為報國家發改委核準。此間專家表示,所謂的“核準制”,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只要企業符合相關發債條件,不違反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即可以申請發行企業債。
這種“市場化”的取向更體現在具體的核準程序上。根據以往的規定,企業債的審批程序需要經過兩個環節,主管部門首先要核定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然后再批準企業債券發行方案。由于審批環節的比較繁復,所以導致發行過程耗時過長,也使一些企業白白錯失了最佳的發債時機。
而新《通知》為配合“核準制”的實行,對企業債發行制度的進行了改革,變兩個環節的核準為直接核準一個環節,從而極大地提高企業融資的時效性。
其次,新《通知》取消了對企業債發行額度的審批,可由發債主體根據自身需求和市場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而此前根據《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原《通知》等相關規定,企業對于企業債發行規模沒有自主權,企業債券發行總規模由國務院確定,企業發行債券不得突破批準的發行規模。
專家表示,在發債額度受限的情況下,企業傾向于一次性發行規模大、期限較長的債券。從國際市場來看,長債的期限大致為3至5年,而我國的企業債則長達10年、20年,這給債券評估帶來了很大的麻煩。此次取消了對企業債發行額度的審批,將促進企業債縮短發行期限,優化企業債市場的產品結構。
此外,針對目前企業債募集的資金多投向于固定資產項目的問題,從新《通知》關于企業發債條件的表述可以看出,新規定放寬了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投向的范圍,可滿足企業充實流動資金、兼并重組、調整財務結構等多方面的融資需求。
眾所周知,新建固定資產項目屬于增量范圍,而投資過熱是當前經濟存在過熱風險的表現之一。與此同時,我國經濟在存量部分還存在諸多結構性問題,因此業內人士表示,放寬企業債募集資金的投向范圍,特別是允許其用于并購重組,將有助于行業進行存量調整,優化結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調整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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