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經濟增長放緩,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面臨嚴峻考驗。對此,權威人士9日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為了實現保就業、保增長的目標,中央財政今年將斥資18億元,專項用于補貼中小企業的不良貸款,并為這些不良貸款擔保并承擔部分損失。
對于“兜底”中小企業不良貸款,部分中小企業比重較大的省市,其地方財政已經率先行動,為中央財政積累了必要的經驗。
其中,浙江省上虞市出臺措施要求,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年擔保日均余額5000萬元到1億元的部分給予0.5%的補貼;1億元到2億元的部分給予1%的補貼;2億元以上部分給予2%的補貼。
上虞市還規定,對于擔保機構實際發生擔保損失,由政府給予實際損失額10%的補貼;凡通過擔保機構擔保發放的小額貸款,若發生風險,金融機構實際承擔的風險的50%由市財政給予補助,單筆最高補助額為100萬元,每年每家機構的累計最高補助額為500萬元。
該人士指出,按照公共財政的原則,如果補貼的目的只是地方受益的話,資金當然是由地方財政承擔;既然現在“保增長”已成為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補貼資金也應該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他透露,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今年中央財政用于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資金將達到18億元。這些資金主要采取無償資助方式,用于彌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代償損失。
據他介紹,為了實現以上目標,相關部門已經在11月底大范圍摸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現狀,旨在研究中央財政的18億資金如何分配,此外,“也是為后續的系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做配套調研”。
據悉,后續措施將包括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財稅優惠政策,加快高新技術和裝備制造業發展等。(記者:李雁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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