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規劃背景和重大意義
第一節 發展基礎
中部地區位于我國內陸腹地,具有承東啟西、連南通北的區位優勢。區域內人口眾多,自然、文化資源豐富,科教基礎較好,便捷通達的水陸空交通網絡初步形成,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優勢明顯,工業基礎比較雄厚,產業門類齊全,生態環境容量較大,集聚和承載產業、人口的能力較強,具有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條件。
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以來,國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部六省搶抓機遇加快發展,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發展速度明顯加快,經濟運行質量不斷提高,總體實力進一步增強;一批重大建設項目陸續開工,糧食生產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現代裝備制造及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以下簡稱“三個基地、一個樞紐”)建設取得積極進展;體制機制創新穩步推進,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提高,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試點開局良好;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日益增強,城鄉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社會事業全面發展。
第二節 機遇與挑戰
今后5到10年是中部地區發揮優勢、實現突破、加快崛起的關鍵時期,機遇與挑戰并存。在我國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全面實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一攬子計劃的大環境下,中部地區加快發展面臨著諸多有利條件:促進科學發展、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擴大國內需求的政策,使得中部地區可以更好地發揮人口眾多、市場廣闊的優勢,開拓發展空間,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國際國內產業調整和跨區域重組不斷深化,使得中部地區可以乘勢加快承接沿海地區和國際產業轉移,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我國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對資源、能源和勞動力的需求不斷增長,使得中部地區可以進一步發揮比較優勢,集聚人口和產業,加速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深入實施,對中部地區的政策支持力度持續加大,使得中部地區的發展基礎、體制機制、政策環境更加完善,經濟社會自我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
同時,中部地區也面臨諸多制約長遠發展的矛盾和問題:“三農”問題突出,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難度增大,統籌城鄉發展任務繁重;工業化水平不高,發展方式依然粗放,產業亟待調整和振興;城鎮化水平較低,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能力不強,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和城鎮就業壓力較大;地區發展不平衡,革命老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發展相對滯后,扶貧開發任務艱巨;制度性約束因素多,體制改革尚需深化,開放合作機制有待完善;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任務較重,防災減災能力亟待加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任重道遠。解決上述問題,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
第三節 重大意義
加快中部地區崛起,有利于發揮中部地區綜合優勢,優化人口和產業布局,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挖掘發展潛力,增強整體競爭力,克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有利于進一步完善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政策體系,切實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進中部地區“三個基地、一個樞紐”建設,更好地發揮承東啟西的重要作用,不斷增強對全國發展的支撐能力;有利于完善我國區域發展分工,優化區域開發結構,加快形成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確保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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