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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強普惠金融教育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結合國情深入推進金融知識普及教育,培育公眾的金融風險意識,提高金融消費者維權意識和能力,引導公眾關心、支持、參與普惠金融實踐活動。
(一)加強金融知識普及教育。
廣泛利用電視廣播、書刊雜志、數字媒體等渠道,多層面、廣角度長期有效普及金融基礎知識。針對城鎮低收入人群、困難人群,以及農村貧困人口、創業農民、創業大中專學生、殘疾勞動者等初始創業者開展專項教育活動,使其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識。注重培養社會公眾的信用意識和契約精神。建立金融知識教育發展長效機制,推動部分大中小學積極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教育,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金融基礎知識相關公共課。
(二)培育公眾金融風險意識。
以金融創新業務為重點,針對金融案件高發領域,運用各種新聞信息媒介開展金融風險宣傳教育,促進公眾強化金融風險防范意識,樹立“收益自享、風險自擔”觀念。重點加強與金融消費者權益有關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引導金融消費者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金融產品風險特征理性投資與消費。
(三)加大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
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督檢查,及時查處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維護金融市場有序運行。金融機構要擔負起受理、處理金融消費糾紛的主要責任,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改進服務質量。暢通金融機構、行業協會、監管部門、仲裁、訴訟等金融消費爭議解決渠道,試點建立非訴第三方糾紛解決機制,逐步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多元化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
(四)強化普惠金融宣傳。
加大對普惠金融的宣傳力度。建立普惠金融發展信息公開機制,定期發布中國普惠金融指數和普惠金融白皮書。
八、組織保障和推進實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由銀監會、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林業局、證監會、保監會、中國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參加,建立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加強人員保障和理論研究,制訂促進普惠金融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進規劃實施和相關政策落實,切實防范金融風險。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根據職責分工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協調機制,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及時將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報送銀監會、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
(二)開展試點示范。
規劃實施應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分步開展、防范風險。對需要深入研究解決的難點問題,可在小范圍內分類開展試點示范,待試點成熟后,再加以總結推廣。各地區要在風險可控、依法合規的條件下,開展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試點,推動改革創新,加強實踐驗證。積極探索發揮基層組織在推進普惠金融發展中的作用。
(三)加強國際交流。
深化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以及世界銀行、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組織等國際組織的交流,開展多形式、多領域的務實合作,探索雙邊、多邊的示范性項目合作,提升我國普惠金融國際化水平。
(四)實施專項工程。
圍繞普惠金融發展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集合資源,大力推進金融知識掃盲工程、移動金融工程、就業創業金融服務工程、扶貧信貸工程、大學生助學貸款工程等專項工程,促進實現規劃目標。
(五)健全監測評估。
加快建立推進普惠金融發展監測評估體系,實施動態監測與跟蹤分析,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專項監測,注重金融風險的監測與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引導和規范互聯網金融有序發展,有效防范和處置互聯網金融風險。要切實落實監督管理部門對非法集資的防范、監測和預警等職責。加強督查,強化考核,把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工作作為目標責任考核和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