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在京最新公布的對4586位企業經營者問卷調查結果表明,促進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
根據對企業家的調查結果,超過半數的企業經營者選擇“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54.7%)和“提高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50.6%)。
其他措施依次有:“促進社會各界更好地履行其社會責任”(28.8%)、“改善體制環境”(26.8%)、“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24.7%)、“借鑒發達國家的成熟經驗”(22.9%)、“政府主導推行相關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21.5%)、“弘揚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精華”(21%)、“加大輿論宣傳和輿論監督的力度”(18.6%)、“規范和改善公司治理結構”(8.5%)等。
調查表明,企業經營者在充分意識到提高自身素質的必要性的同時,也寄希望于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共同推動中國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調查背景
跨入新世紀以來,中國的改革和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以人為本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相應地,人們對于企業的性質和作用,對于企業家的使命與角色,有了更新的認識,時代對中國企業和企業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為當今社會推動經濟發展的最直接力量,企業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處于特殊的地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全球范圍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也對中國企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這樣的背景下,為了了解中國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現狀與問題,傾聽企業經營者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與感受,探索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途徑,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CESS)組織實施了“2006·中國企業經營者問卷跟蹤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經營者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了解與認識、對于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感知與評價、對于影響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相關因素的看法等。
本次調查是由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組織的第14次全國性企業經營者年度跟蹤調查,得到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人力資源研究培訓中心、國務院研究室工交貿易研究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分配局、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民經濟綜合司、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商務部政策研究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法制司、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宣傳教育中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管部、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行業事務部等有關部門的支持和指導。
與前13次年度跟蹤調查一樣,本次調查以企業法人代表為主的企業經營者群體為調查對象,參考我國經濟結構,按行業進行分層隨機抽樣。調查采用郵寄問卷的方式進行,于2006年8月10日發放問卷13,000份,截止9月26日共回收問卷4,633份,其中有效問卷4,586份,有效回收率為35.3 %。通過部分未填寫問卷與填寫問卷企業的對比分析,未發現存在系統偏差。為使調查分析更為全面和深入,本報告還采用了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以往的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主要涉及制造業、采掘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農林牧漁業以及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行業,上述行業的企業所占比重分別為:64.3%、1.9%、2.6%、8.6%、5.7%、4.2%、2.5%、1.9%、3.2%和0.9%。從企業的地區分布看,東部地區占60.6%,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分別占18.1%、15.9%和5.4%;從企業規模看,大、中、小型企業分別占12.4%、45.2%和42.4%;從企業經濟類型看,國有企業占12.8%,比2005年減少4.9個百分點;有限責任公司占45.8%,股份有限公司占15.5%,私營企業占11%,外商及港澳臺投資企業占7.7%,股份合作企業占4.2%,集體企業占2.6%。
本次調查的企業經營者平均年齡為48.9歲,比2005年低0.2歲,其中55歲及以上占25.5%,44歲及以下占32.9%,45~54歲占41.6%。文化程度為大專及以上的占79.8%,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占44.2%。所學專業為管理類的占48.7%,為經濟類的占31.3%。職務為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廠長、黨委書記的占93.3%,其他職務的占6.7%。(中國發展門戶網 黃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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