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日前強調,要建立礦產資源儲備制度,利用外匯儲備較多的條件,增加國家戰略性資源的儲備。加強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合理提高礦產資源稅費征收標準,逐步完善礦產資源稅費計征方式,并解決礦業增值稅實際稅賦水平偏高的問題。
他還指出,我國還將進一步擴大稀缺資源進口,合理控制資源性產品出口;繼續吸引外商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進行風險勘探和資源開發;加大境外勘探開發的力度,通過新建項目和收購、兼并、參股等多種形式推進國際合作。
“實行礦業權有償取得和礦產資源有償開采,取得礦業權必須依照規定繳納礦業權使用費和礦業權價款,開采礦產資源必須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以及資源稅、增值稅,”他提出,國務院要求試點省區做好深化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經驗后逐步推廣到全國和其他礦種。
他還說,要提高礦產資源生產供應能力。新建一批大中型礦產資源供應基地,加快深海海域和陸域新區油氣資源開發,穩定和提高油氣產量;繼續推進13個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優先發展特大露天煤礦,形成一批大型煤電和煤化工基地;新建一批大中型金屬、非金屬骨干礦山。發展一批大型礦業企業,爭取到2010年,煤炭大型企業產量占全國的60%以上。鼓勵大型礦業企業強強聯合,并收購、兼并、重組和改造中小礦山。
對于礦產資源勘查,他提出,要加強重點礦種、重點礦區勘查。重點勘查石油、天然氣、煤炭、鈾、鐵、銅、鋁等16個礦種。到2010年,力爭西部地區形成一批重要礦產資源接續基地,東中部地區隱伏礦產勘查找到新的資源。鼓勵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與社會資本合資合作,組建礦業公司或地質服務公司;鼓勵礦山企業勘采結合、組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礦業公司和企業集團;鼓勵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和機制靈活的找礦公司。積極發展礦業資本市場。
此外,他還提出了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指標,包括,到2010年,全國煤炭資源礦井回采率平均水平,在目前的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達到35%左右;煤矸石綜合利用率達到75%,瓦斯抽采率達到40%以上,礦井水利用率達到60%以上;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率達到35%以上;原煤入洗率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50%左右等。
曾培炎說,2007年將考慮繼續安排中央資金,加上地方配套資金,支持煤礦瓦斯治理和國有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