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將規范金融機構的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銀行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將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
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制定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開始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在以開立賬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不在本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同時保險公司在辦理部分業務時也應確認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關系,核對投保人和人身保險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需核對身份證明的業務
銀行業務
1、為不在本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
2、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
保險業務
1、訂立保險費金額人民幣5000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現金形式繳納的財產保險合同。
2、單個被保險人保險費金額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現金形式繳納的人身保險合同 。
3、保險費金額人民幣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且以轉賬形式繳納的保險合同。(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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