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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完善地方教育法規體系
配合國家教育立法進度,完善我省地方教育法規和規章。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訂職業技術教育暫行條例、民辦教育促進條例、教師條例,制定義務教育、教育督導、考試、學前教育、學生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等地方性法規。
(三十四)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各級政府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職責,完善依法、科學、民主的教育決策機制。積極探索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健全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許可監督機制,依法規范行政處罰行為。建立教育執法監督機制,加強對亂收費、辦重點班、違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不送孩子上學等行為的執法監督,及時查處違反教育法律法規、侵害受教育者權益、擾亂教育秩序等行為,依法維護學校、學生、教師、校長和舉辦者的權益。完善教育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公眾對教育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十五)大力推進依法治校
明確政府管理權限和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權利和責任。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完善符合法律法規、體現自身特色的學校章程和制度,依法治校,從嚴治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學管理職責。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實施中小學法制教育工程,著力提高教育行政部門公務員、學校師生的法律素質。
(三十六)加強教育督導工作
建立健全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切實加強教育督導隊伍建設,不斷壯大專兼職相結合的督學隊伍,切實履行教育督導職能。按照督政與督學并重,監督與指導并重的原則,完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督導考核制度,加強對各級政府履行法定職責,落實教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檢查督促。深化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督導評估工作,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義務教育質量監測評估和素質教育督導評估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導結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二章 機制體制改革
(三十七)著力打造一批教育改革發展區域試驗示范中心
畢節貧困山區教育改革發展試驗區。認真落實《教育部貴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畢節貧困山區教育改革發展試驗區戰略合作協議》,健全工作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完善推進機制。在規劃與政策、項目與資金、人才與培訓等方面給予試驗區支持和傾斜,建立省、地、縣三級試驗區工作研究、策劃、指導、服務和督查制度。
貴陽高等教育資源共享示范區。充分發揮貴陽地區高等教育資源富集的優勢,辦大辦強高等教育,發揮貴陽地區在高等教育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輻射共享作用、對外交流作用和窗口展示作用。
職業教育技能型人才培養試驗示范基地。圍繞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不斷提高現代化水平的發展思路需要,以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為根本任務,依托大中專院校、企業和社會組織,著力構建一批規模較大、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特色鮮明的職業教育技能型人才培養試驗示范基地。以貴陽市為中心,建立電力、交通、裝備制造、電子信息、建材建筑、旅游、食品加工、中藥材、醫藥衛生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在清鎮市建設在校學生達到10萬人以上規模的職業教育園區;以遵義市為中心,建立航天、白酒、水果蔬菜、茶葉、造紙、紅色旅游人才培養培訓基地;以六盤水市為中心,建立煤炭、鋼鐵、煤化工人才培養培訓基地;以安順市為中心,建立航空產業、裝備制造業、現代服務業人才培養培訓基地;以畢節地區為中心,建立以輸出型技能人才為重點的職業教育培養培訓基地;以銅仁地區為中心,建立承接東部產業轉移和農業產業化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基地。
民族教育特色發展試驗示范區。結合黔東南、黔南、黔西南特點,突出民族教育特色、提升民族教育水平;加快以現代農業、自然生態、民族文化、鄉村旅游為重點的人才培養;創建以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為重點的民族地區寄宿制學校建設與管理試驗區。
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訓試驗基地。依托安順學院,加快建設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為特殊教育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花溪高等教育創新人才高地。到2015年,在貴陽市花溪區建成省直高校聚集區。以貴州大學和省屬重點大學為依托,著力構建花溪高等教育創新人才高地,為全省重點行業和領域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為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原動力。
中等職業學校示范群體。到2015年,創建60個中等職業學校示范校,引領全省中職學校在辦學體制、辦學模式、運行機制等方面的改革和發展。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示范群體。到2016年,創建23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示范縣,引領和推動全省義務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三十八)完善管理體制
完善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加大省級統籌力度。以簡政放權和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深化現代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現代教育管理體制。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逐步實現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制,加大對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的支持力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完善義務教育“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職業教育“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高等教育省、市(州、地)政府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統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促進教育區域協作,提高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支持和督促市、縣兩級政府履行職責,管理好當地各類教育。
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明確政府管理權限和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權利和責任。探索適應不同類型教育和人才成長的學校管理體制與辦學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機制。政府及其部門要樹立服務意識,減少和規范對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
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建立健全社區、學生家長和專業人士參與中小學管理、支持學校發展的機制;擴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模式、育人方式、資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辦學、社區服務等方面的自主權。
擴大高校與社會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有效機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政策,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加強章程建設,擴大社會合作,推進專業評價。自主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自主制定學校規劃并組織實施,自主設置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機構,自主確定內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學校財產和經費。
(三十九)改革人才培養機制
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貫穿于人才培養全過程。樹立人人成才的理念,面向全體學生。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不拘一格培養人才。樹立系統培養觀念,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為持續發展奠定基礎。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多種培養方式。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注重知行統一,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展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
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樹立本土化人才培養觀念,為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培養留得住的各類人才,提高人才利用率。疏通不同學段之間、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之間、專科、本科與研究生教育之間、不同學校之間、不同專業之間等不同層次的人才培養相互溝通的瓶頸,實現全方位的教育銜接。學前教育要重視兒童早期潛能開發,為發展兒童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奠定堅實基礎。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要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以優化學生學習方式、端正學生學習重心和構建現代教學評價體系為重點,重視培養和提高學生發現、吸收新信息,提出新問題的能力。職業教育以培養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增加學生生產實習實訓,提高綜合職業能力。高等教育以培養高層次、高質量、創新型人才為重點,加強高層次人才培養合作,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層次,在創新實踐中集聚和培養一流人才。
普遍開展創業教育。在中小學開展職業意識教育,通過開設相應的校本課程,組織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使學生了解相關的職業知識,培養職業意識。在職業院校、普通高校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服務,從學校的實際和專業特點出發建設靈活、模塊化的創業教育課程,采用開設創業講座、與企業家互動、案例分析、模擬體驗等方式,著力培養學生的職業意識、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
(四十)積極完善推動社會力量辦學的機制體制
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民辦教育。以推進教育公平為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探索公辦學校的多種辦學形式,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激發公辦學校的辦學活力。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改進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學,形成公平競爭機制,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推動教育投融資機制改革,建立引資辦教和銀校合作機制,優化投資環境,吸引國內外資本向貴州教育領域聚集。鼓勵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強強聯合、強弱聯合、城鄉聯合”的原則,努力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建立資源互補的高質量教育品牌。
完善民辦教育發展扶持政策。清理并糾正各種形式的歧視政策,大力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省政府將制定《關于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各級政府要把發展民辦教育作為重要工作職責,依法落實國家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險制度。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支持重點發展民辦高等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學前教育,適度發展小班化、特色化的民辦義務教育,鼓勵民營性、多領域的非學歷教育培訓等專業教育服務機構發展。制定稅收優惠、政府貼息、土地使用、教師保障、學生資助、購買服務、資金獎補和舉辦者合理回報等方面政策措施,建立各級政府公共財政資助民辦教育的制度,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等,推動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興辦教育。到2020年,力爭民辦高校發展到15所左右,在校學生規模達到15萬人以上。
健全有利于民辦教育發展的管理機制。認真貫徹落實《貴州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加強對民辦教育的統籌、指導和管理,切實保障民辦學校合法權益。進一步健全民辦教育監督管理機構,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管理,創建有利于采用民辦公助、公辦托管、國有民辦、教育股份、公私合作等形式發展民辦教育的管理機制,建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第三方獨立評估的民辦教育監管評價機制。逐步規范獨立學院設置和管理,落實獨立學院的法人地位,完善獨立學院法人治理結構。
(四十一)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免試入學制度。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在區域內合理分配,逐步實行將示范性高中不少于50%的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的辦法,并使之制度化、規范化。大力推進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繼續深入實施普通高考陽光招生,進一步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布制度,規范升學加分政策。加強省、市、縣三級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指揮平臺的規劃和建設,進一步完善各類考試招生工作科學化、信息化、規范化和精細化的管理辦法,加強考試招生法規制度建設,規范學校招生錄取程序,積極推進有利于實施素質教育的考試評價辦法,探索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穩步推進與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學業水平考試相適應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辦法。進一步推進高等學校自主招生改革,逐步建立和實施多元招生錄取制度。
(四十二)完善校園安全保障機制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加強應急組織、隊伍、平臺和能力建設,推進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提高各類突發事件預警、防范和處置能力。全面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制度,完善學校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大中小學生和在園兒童人身安全。認真做好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和傳染病防控工作,加強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預警機制,制定防險救災應急預案。開展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集中專項整治和“整臟治亂”工作,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及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推進安全文明校園建設,維護校園和諧穩定。
(四十三)提升教育對外開放水平
積極開展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繼續辦好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積極參與區域性教育合作。支持和鼓勵高校建設中外友好交流學校,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教育理念和優質教育資源,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大外籍教師聘請力度,提高外語教學水平,逐步增加外籍教師到高校擔任專業課教師的比例。設立貴州省來黔留學生獎學金,增加接收來黔留學生學校數量,擴大留學生規模。加強我省特色學科和優勢學科對外教學、對外交流工作以及漢語國際化推廣工作。拓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多邊國際組織的教育合作,加大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力度,加強教育涉外活動的監管和引導。繼續實施“西部人才培養特別項目”,設立貴州省公派出國留學獎學金,加大公派出國留學力度。
第十三章 隊伍保障
(四十四)健全教師管理制度
完善并嚴格實施教師準入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建立和完善規范的教師進、退出機制。全面實行崗位設置管理制度、人員聘用制度和公開招聘制度。加強聘期考核,完善以品德、能力和工作業績為導向的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探索實行學校、學生、教師和社會各界多元的教師評價辦法,對教師實行不同類型、不同類別和不同層次學校的分類管理,實現教師隊伍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
完善教師編制政策。適應教育改革發展和實施素質教育的需要,根據國家相應的教職工編制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努力提高教師配置水平。制定《貴州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辦法》,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編制標準,并對農村寄宿制學校、邊遠農村小學及教學點實行傾斜政策。完善公辦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編制管理政策。制定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教師編制標準。建立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的評審、聘任制度。積極探索在職業學校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
創新教師補充機制。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對到縣以下邊遠農村學校履行服務期的高校本科畢業生,實行享受政府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政策。繼續實施“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按編制逐步配足配齊各科教師,重點補充音、體、美、英語、信息技術、科學、實驗教學等緊缺學科教師,解決農村教師數量不足、學科結構不合理等問題。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院校優先聘任有企業工作經歷的教師,制定支持職業院校獨立面向社會、企業選調或聘用專業技術人員、能工巧匠的特殊政策,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健全教師交流機制。形成義務教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堅持向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推動教師合理流動,完善城鎮中小學教師到農村或薄弱學校任教服務期制度,建立區域內、校際間教師交流機制,城鎮學校、農村學校及薄弱學校的教師多渠道交流率每年達10%,其中,校長所占比例不低于20%,骨干教師和高級職稱教師所占比例不低于50%,交流年限不少于一年。縮小學校間特別是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之間教師資源上的差距。
(四十五)著力提升師德水平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將師德建設放在首位,切實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樹立正確的職業理想,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引導教師不斷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形成熱愛教育、熱愛學生、無私奉獻的職業情感,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感染學生。建立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健全師德師風考評制度,將師德表現列為教師考核的首要依據,并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對學校師德狀況的監督和評議。鼓勵教師將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融入到教育教學中去,發揮師德對學生的引導作用。
(四十六)推進教師專業化發展
完善中小學教師培訓體系。將教師培訓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設立“教師培訓與繼續教育專項經費”,加強教師培訓基地建設,建立教師培訓基地資質認證和教師培訓質量監督評價制度。整合現有教師培訓資源,利用各種優質培訓資源,創新培訓模式和方式,形成開放、高效的教師培訓體系,滿足教師多樣化培訓需求。
深化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堅持面向全員,突出農村,對中小學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個周期的全員培訓。加強骨干教師隊伍建設,繼續實施“名師建設工程”和“農村教師素質提升工程”等項目,繼續加大農村中小學校長、薄弱學科教師等專項培訓。
健全有利于教師專業成長的多元化激勵機制。繼續實施和完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表彰獎勵制度,建立教書育人楷模、教學名師等表彰獎勵制度,樹立和定期表彰一批德才兼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的教師典型,并進行廣泛宣傳。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教學改革與質量提高激勵計劃,建立“貴州省基礎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實驗課題”專項資助經費,中小學(幼兒園)課程與教學改革重大項目專項經費,設立中小學(幼兒園)教學成果獎,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實驗優秀成果獎。促進廣大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投身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教育教學規律,不斷改進教育教學實踐,推動教育教學專家成長。
提高職業教育教師專業化水平。依托國家級、省級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開展以骨干教師為重點的培養培訓工作,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干教師培訓和兼職教師聘任計劃”,加強職業院校教師培訓基地建設。到2020年,重點培養一批職業教育名師、專業帶頭人和“雙師型”骨干教師。完善職業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制度,建立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制度,專業教師每兩年必須有兩個月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建立和完善符合職業教育實際并有利于推動職業院校教師專業化發展的技術職務評聘制度。
加強高校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制定高校教師培養規劃,建立健全教師在職進修制度,加大對現有師資特別是中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培訓力度,加強以中青年教師為主的教學團隊和創新團隊建設,努力提升教師學歷層次和教學水平,切實解決好高水平教師短缺的問題。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積極鼓勵學校采取優惠政策,實施“名師工程”,逐步實行院系主任、重點學科帶頭人國內外公開招聘制度。引進一批博士和學科帶頭人等高素質的教師。鼓勵學校聘請一批生產和工作一線、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技術人員、專業人員、管理人員等到學校擔任兼職教師,繼續實施“候鳥型人才計劃”,圍繞學科建設與發展需要,設立特聘教授崗位,向海內外招聘中青年杰出人才。
(四十七)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依法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積極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吸引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認真貫徹落實《教師法》,依法保證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待遇、職務(職稱)晉升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各級政府對長期在農村從教、貢獻突出的教師定期予以獎勵。
改善農村教師工作生活條件。落實農村教師醫療、養老、住房等保障政策,將教師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體系,在城區為農村教師修建保障性住房,或者采取優惠政策在城鎮集中建造教師住宅小區。為農村教師提供廉價住房,把農村教師周轉住房建設列入中小學基本建設規劃,建設農村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優先保障寄宿制學校教師、特崗教師、交流和支教教師等的住宿基本需求。
(四十八)加強專業教育服務和管理干部隊伍建設
建設多元化的專業支持與服務隊伍。繼續加強省級中小學教師培訓基地軟硬件建設,從高等院校、教育教學研究機構、中小學遴選一批教師培訓者,加大對培訓者的培養培訓力度,建設一支來源廣泛、數量足夠、專業素養較高并能支撐大規模教師培訓的培訓者隊伍。加強各級教育教學研究機構及隊伍建設,盡快配足配齊中小學各學科及其它急需的教育教學研究人員,建立教研人員專業指導與服務責任區制度,加強對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的研究,大力提高教研機構的研究、指導和服務能力。
培育專業教育服務隊伍。積極鼓勵和大力扶持專業性的學術團體、民營性的專業教育服務機構的發展,采用政策支持、購買服務、項目招標等形式,充分發揮這些機構和組織在薄弱學校與農村學校的內涵發展、教育教學改革、教師專業化發展、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估等方面的專業支持與服務作用。依托各級教研機構、高等學校、學術團體等建立多領域的教育教學專業支持服務體系。
建設高素質的教育管理干部隊伍。建立健全適應教育管理特點的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制度,逐步推廣高等學校領導干部的公開選拔招聘制度。完善校長任職條件和選拔任用辦法,加大校長培訓力度,促進校長合理流動,培養一大批懂教育、精管理的專業化校長隊伍,推行校長職級制。加強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育公共服務專業化水平。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干部評價考核、激勵和進、退出機制,健全培訓制度,“十二五”期間,重點圍繞教育公平、教育質量、教育管理與教育行政能力建設開展多層次的教育行政人員全員培訓。大力提倡深入基層、深入調研、加強學習、注重實踐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的工作方式。
(四十九)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黨的建設
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牢把握黨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導權,公辦高等學校要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系統進教材、生動進課堂、扎實進頭腦。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教育。
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積極推進在師生生活社區、社團、網絡和臨時工作、學習團隊建立黨的組織、陣地,開展黨的活動,確保黨的組織和黨組織活動全覆蓋。把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貫穿學校黨組織活動始終。著力推進工作創新,貼近黨員、群眾的工作、學習、生活開展黨的活動,增強黨組織活動的針對性、實效性,提高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在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大力推進學習型、服務型、先鋒模范型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構建和諧校園中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核心、政治核心、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方針,加大發展黨員工作力度,及時把各類優秀分子吸收入黨,穩步提高大學生黨員比例。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充分發揮黨員在黨內的主體地位作用。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學校干部培養培訓和交流任職工作力度。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選拔任用學校領導干部,提高教育系統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群眾滿意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提高學校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
堅持從嚴治教、規范管理。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完善教育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積極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加強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共青團、少先隊工作,以加強黨的建設帶動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共青團、少先隊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