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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人才發展的重大政策
(一)實施人才資本優先積累的投入政策
把人才發展主要指標列入各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實行目標責任管理。改善經濟社會發展中資源利用和要素投入的結構,實現人才投入優先。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建立人才發展財政預決算制度,設立人才發展重大項目專項資金,確保政府教育、科技支出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支出增長幅度,到2020年,人才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例達到中西部省份平均水平。
(二)實施產學研合作培養創新人才政策
制定推進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合作培養人才的激勵政策,對產學研結合的科技成果轉化運用、企業等用人單位接納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等實行財稅優惠,支持和鼓勵用人主體參與創新人才培養。建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高層次人才雙向流動制度,引導、鼓勵和規范學術界、產業界優秀人才到高校從事教學兼職。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建立符合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同特點的職業發展途徑,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在創新實踐中成就事業并享有相應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建立省自然科學基金,加強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加大對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的投入力度。
(三)實施引導人才向農牧區基層和艱苦地區流動政策
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積極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完善各項社會保障措施,鼓勵和引導人才流向農牧區基層和艱苦地區。做好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選聘、培養、管理和使用工作,積極向中央爭取行政編制和相應的財政轉移支付政策。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公職人員到基層服務鍛煉的派遣和輪調制度,提高省級黨政機關從基層招錄公務員的比例。積極培養和引進我省基層和農村牧區需要的各類人才和智力,對帶有高新技術成果、項目的引進人才,根據項目情況提供相關服務,創造良好的科研環境和工作條件。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推進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服務創業行動。
(四)實施人才創業扶持政策
完善鼓勵人才創業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藏區建設項目、柴達木經濟循環區建設項目以及我省加大生態、旅游、特色產業的機遇,扶持我省各經濟開發區和科技園區發展,形成重大科研項目、研究開發、技術創新的科研創業基地。落實國家鼓勵創業風險投資的稅收、貼息等優惠政策,對高層次人才領辦和創辦科技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制定政府資助科研項目的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制度。繼續落實大中專畢業生開展創業培訓的有關補貼政策規定,并給予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的優惠政策。
(五)實施推進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合理流動政策
拓展黨政人才來源渠道,加大黨政機關公開選拔人才力度,提供一定比例崗位面向企事業單位選拔人才。完善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交流和掛職制度,打破身份限制,擴大交流任職范圍,鼓勵黨政機關人員向企事業單位雙向流動。加強人才交流中知識產權、企業核心技術和商業秘密的保護,探索建立人才資本及科研成果有償轉移制度,維護人才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六)實施積極的引智引才政策
設立重點項目人才需求信息庫,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在優勢特色產業、重點行業和重大項目上,合理、有效、優先引進各類人才和智力。進一步完善柔性人才引進制度,建立政府引導、市場調節、合同約束、來去自由的人才流動機制。積極引進國外專家和智力,制定和實施吸引優秀留學人才和海外科技人才來青工作服務計劃。對我省急需緊缺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可不受用人單位編制、工資總額和戶籍所在地限制引進。加大招商引才工作力度,對來青投資或向我省生產企業提供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和轉讓科技成果的單位和個人,可優先享受我省引進人才在經費資助、稅費減免、醫療保險、配偶就業、子女上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七)實施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發展政策
制定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意見,消除不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人才成長、引進和發揮作用的體制和政策障礙,在政府獎勵、職稱評定、教育培訓、成果申報、參與社會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政府在人才培養、吸引、評價、使用等方面的各項政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資金、項目、信息等公共資源,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開放。建立和完善人才服務體系,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科技創新、自主創業、合理流動、自我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保障個人的合法權益。
(八)實施促進人才發展的公共服務政策
完善人才公共服務政策法規體系,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人才公共服務指導目錄》。依托人才服務、人事考試、人事培訓等三大現有服務平臺,抓好已有公共服務項目建設,著力打造我省人才公共服務品牌。支持人才公共服務產品開發,加強對公共服務產品的標準化管理,形成融公共服務、市場服務、社會服務為一體、相互補充的人才發展服務體系。建立人才信息統計、發布制度,完善“青海人才市場網”的管理服務,擴大網絡招聘人才的規模。發展和規范各類人才社會中介組織,健全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社會化的人才服務體系。
(九)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政策
把創造和應用知識產權作為自主創新的重要目標,制定激勵政策,鼓勵發明創造。政府科技計劃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項目重點支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力度,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制環境。建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對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予以適當補助。對職務技術成果視成果轉化后生產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依法保護非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權益。支持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動我省技術標準成為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