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國務院參事室最近組成調研組奔赴全國各地,就房地產問題展開調研,并提出房地產改革建議。這項調研成果將向總理匯報,為下一步的房地產政策提供參考。自2006年以來,隨著“房價高、住房難”成為社會輿論的焦點,住房改革“失敗論”也在抬頭,這使得決策層重新考慮房改的總體思路,并陸續啟動一系列相關的論證和調研工作。牽頭組織此次調研的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任玉嶺主張,政府應為占居民人口70%-80%的工薪階層提供經濟適用房,少數高收入家庭可以購買商品房。
經濟適用房是一種帶有保障功能的福利房。70%-80%的居民都住經濟適用房,那不就恢復了住房的福利化?如果把經濟適用房的責任推給市場,那市場也就不再存在了。如果再允許大批單位自建住房,不就等于回到從前了嗎?
這種思想之所以回潮,主要就是因為住房改革“失敗論”。其邏輯顯然是:既然市場化改革走不通,就只好回到老路上去。可問題是:住房改革真的“失敗”了嗎?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認識問題,因為這個前提直接關系到住房改革的方向。
統計數據顯示:1978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只有6.7平方米;而到2005年底,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已達到26平方米。尤其是1999年貨幣化分房全面推行以來,人均住房面積更是以每年人均增加1平方米的速度在增長。有“專家”對這些數據提出質疑,但近年來,居民的住房越來越寬敞、居住條件越來越改善,難道不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嗎?
近年來商品房的價格增長過快,很多居民買不起房。這可能是有人認為住房改革“失敗”的主要理由。這里有兩個問題:一、居民都必須買房、非買房不可嗎?中國的自有住房率高達80%,比發達國家還高;二、一部分人買不起房,是需要正視的現實。購房是最大宗的居民消費之一,低收入家庭很可能承擔不起。即使是經濟適用房,低收入家庭也可能照樣買不起。
的確,一部分家庭買不起房,不是政府的錯,也不是市場的“失敗”,而是一種必然現象。顯然,政府不能對買不起房的低收入家庭不管不問,而是應該為他們提供住房保障從而彌補市場的不足,比如建設廉租房———讓“買不起房”的人“住得起房”,政府就盡到責任了。
總之,目前的住房改革雖然遇到了很多的問題,但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績,至少談不上失敗。對于市場部分失靈的反思,不應該讓我們重回絕大部分資源由政府配置的老路上去。房地產市場出現問題,不是市場的錯,恰恰是市場的死敵———計劃和壟斷(主要是土地供應)造成的。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尊重市場規律、深化市場改革———走回頭路肯定是不行的。政府對于保障性住房的缺位,應該補位,對于商品房的越位,應該退位,而不是以市場化改革失敗為由,全面越位。(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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