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持續開展空間科學研究,擴展人類認知領域。
1.開展空間科學研究。
優先支持面向重大科學問題的自主創新項目,研制硬X射線望遠鏡;重點支持日地空間環境、太陽系探測和空間天文等領域的研究,開展空間天文衛星、深空探測衛星、拉格朗日點觀測衛星研究;支持空間環境利用,研制、發射新型返回式科學衛星。在空間天文和太陽物理、空間物理與空間探測、微重力科學和空間生命科學等領域取得重要成果,不斷擴展人類的認知領域。形成較為完備的地基與天基研究協調發展、互為支撐的空間科學研究和論證體系。推進空間科學探測數據共享。
2.建立空間環境監測預警體系。
初步建立空間環境監測預警體系,提高對空間環境的認識和探測能力。
3.實施空間碎片預警工程。
開展空間碎片預警、航天器防護和空間碎片減緩等工作。
(七)加強行業管理,營造有利于航天發展的良好環境。
1.加強政策法規建設。
加快國家航天政策法規的制定,以指導和規范航天活動,營造依法行政的法律環境。重點推進空間活動管理條例、航天產業政策的制定與發布,啟動航天法立法工作。制定優先選用國產衛星、遙感衛星數據、火箭等航天產品的激勵政策。完善現行的航天產品價格制度,制定航天科研生產管理辦法和航天產品、技術進出口管理辦法。研究制定航天投資主體多元化、企業股份制改造、非公經濟參與航天科研生產配套等重大政策措施。不斷加強航天發展戰略、規劃與政策研究。
2.加強產業布局與行業監管。
充分發揮航天技術對國民經濟的支撐和帶動作用,促進其與區域經濟的融合,完善航天產業布局。開展北京、上海、西安等航天相關科研院所及企業相對集中地區的產業基地規劃和統籌建設,促進高科技引領、布局合理的航天產業集聚式發展。
加強行業監管力度,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航天科研生產規律的、健康有序的競爭機制,客觀公正的評價機制,相互制約的監督機制以及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嚴格實行航天產品科研生產許可和民用航天發射許可制度。航天企事業單位要加強航天產品質量管理,完善質量評價監督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管理和服務體系。
加強行業資源的統籌規劃和市場管理。加強衛星頻率、軌道位置等空間資源的研究、規劃與協調;加強衛星應用市場規范管理,研究建立對地觀測衛星數據等資源的市場營銷管理機制;針對不同用途的應用衛星,研究建立適應市場環境要求的衛星運營與數據共享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和競爭機制的作用,建立面向社會的航天產品科研生產準入和退出制度,引導和規范航天產品制造及零部件供應市場;加強對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項目的管理;充分發揮衛星通信、衛星遙感、衛星導航等領域行業學(協)會的“橋梁”作用。
加強績效評價與考核。建立并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對航天企事業單位研制水平、質量、周期、成本和管理費用以及產業能力、管理水平、創新成果等進行評價考核,建立重大質量問題的調查與問責機制。
3.構建科技創新體系。
加強政府引導,以科研院所和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充分利用全社會科技資源,建立航天技術創新體系,在航天產品研制、航天高技術產業發展、航天基礎科學技術研究和支撐服務等方面開展創新活動。在“十一五”期間,要以提高集成創新能力為重點,高度重視原始創新,增加技術儲備,加強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提高自主創新的起點。建立創新專項基金。加強對科技創新成果知識產權的保護,建立科研成果轉化機制。
完善科技創新基礎設施。以加強探索性、前瞻性和重大關鍵技術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為目標,統籌建設若干重點實驗室。圍繞制造工藝、檢測技術和特殊裝備研制工作發展的需要,以企業為依托,建設先進工業技術研究應用中心或工程中心。以提高航天技術基礎科研、評價保障、標準驗證、信息服務能力為目標,加強計量測試、科技情報等技術基礎條件建設。建立中國的宇航級標準,實現與國際標準的接軌。
4.推進航天科研院所和企業改革。
積極穩妥地分類推進科研院所和企業的改革,推動戰略性、基礎性、公益性科研院所加快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積極引導部分應用研究類及工程開發類科研院所向企業化轉制;鼓勵、支持和引導專業化重組,實現資源集中與優化資源配置。規范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積極推進航天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加快形成國際一流的大型航天企業。
5.完善航天投融資體制機制。
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社會資金進入航天科研、生產、商貿領域,逐步形成航天科技自主創新的風險投資機制,實現投融資渠道多元化;按照國家制定的稅收激勵等政策,鼓勵航天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自主研發投入。
6.促進航天技術交流與資源共享。
積極推動航天高技術成果向社會轉化,帶動高技術和產業發展,促進傳統產業的改造和升級;積極吸納其他領域先進適用的科學技術進入航天領域。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社會團體在國家航天政策指導下,發揮各自優勢,積極參與航天活動。積極促進各類衛星的配合與協調,實現資源共享。
(八)實施人才興業戰略,加強航天先進文化建設。
1.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培養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備、專業配套、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以負責組織領導工作為主體的高級管理人才隊伍、以學術技術帶頭人為主體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以職業資格在三級以上為主體的高級技能人才隊伍。
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到“十一五”期末,航天科技工業從業人數總體穩定,其中科技人才占職工總量比例達到40%以上,高層次科技人才占科技人才總量比例達到20%以上。
重點加強科技領軍人才、高級管理人才、高級技能人才及其后備人才隊伍建設。以型號總指揮和型號總設計師培養為重點,打造航天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在各重點領域都有3-5名國內知名領軍人才。
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機制。建立起具有航天特色、科學規范、充滿活力的人才培養、選拔、使用、評價、激勵、監督和約束機制,努力形成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各類人才才盡其用的良好機制和環境,吸引、培養和穩定優秀人才。
加強航天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加強航天特色學科專業建設,基本形成高水平航天特色學科專業體系,持續培養和輸送航天急需的高級專門人才。建設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和繼續教育基地,加強高技能人才和特有專業(工種)緊缺技能人才的培養。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各層次人才繼續教育。
2.構建航天先進文化。
以國家和民族利益為核心,大力弘揚“兩彈一星”精神和載人航天精神,積極宣傳航天模范人物和優秀團隊,增強航天人才獻身航天事業的責任感和榮譽感,使航天行業成為全社會最具吸引力的行業之一。
以創新團隊和學習型組織建設為重點,建立適應新時期需要的組織規范和文化風格,形成鑄魂、興業、育人的整體長效機制,構建和諧航天。
加強航天科普教育和宣傳,增強社會對航天的了解與支持,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激發中華民族不斷創新與探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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