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擴大對外開放。
1.合作原則與政策。
堅持獨立自主的方針,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發展”原則指導下,根據航天發展的需要,統籌考慮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務實地開展寬領域、多層次、有重點的國際合作,營造更加開放的國際合作環境。鼓勵和支持國內科研機構、工業企業、高等院校和社會團體,在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指導下,開展廣泛的國際空間交流與合作。
2.重點任務。
配合國家的外交政策,充分發揮國家航天局在國際空間領域交流與合作的政府管理職能。加強雙邊與多邊國際空間交流與合作。推動亞太空間合作組織的建立。支持“走出去”和“引進來”的發展戰略,擴大航天產品出口,加大引進與消化吸收先進技術的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間和民間交流與合作渠道,開展人員交流與培養。
3.合作領域。
空間天文、空間物理、微重力科學、空間生命科學、月球探測和行星探測等領域的科學研究;對地觀測衛星數據的共享與服務,在資源調查、環境監測、防災減災、全球變化監測與預報等方面的應用和研究;通信衛星和地球資源衛星、氣象衛星、海洋衛星、環境與災害監測衛星等對地觀測衛星的設計與制造;衛星通信、衛星遙感和衛星導航定位的地面設備及關鍵部件的制造;衛星通信廣播在遠程教育、遠程醫療等方面的應用;衛星導航定位及相關服務;衛星商業發射服務、衛星整星及其零部件的出口、衛星地面測控和應用設施建設及服務;航天測控支持;國際空間政策研究與交流;航天活動各領域的人員交流與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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