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海洋覆蓋了地球表面的71%,是全球生命支持系統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也是資源的寶庫,環境的重要調節器。人類社會的發展必然會越來越多地依賴海洋。
即將到來的二十一世紀是人類開發利用海洋的新世紀。維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確定的國際海洋法律原則,維護海洋健康,保護海洋環境,確保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海上安全,已成為人類共同遵守的準則和共同擔負的使命。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沿海大國。中國高度重視海洋的開發和保護,把發展海洋事業作為國家發展戰略,加強海洋綜合管理,不斷完善海洋法律制度,積極發展海洋科學技術和教育。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系統的海洋事務,推進國家間和地區性海洋領域的合作,并認真履行自己承擔的義務,為全球海洋開發和保護事業作出了積極貢獻。
1998年是聯合國確定的國際海洋年,中國政府愿借此機會介紹中國海洋事業的發展情況。
一、海洋可持續發展戰略
中國有12億多人口,陸地自然資源人均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據中國有關方面的統計:中國有960萬平方公里的陸地國土,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陸地面積僅有0.008平方公里,遠低于世界人均0.3平方公里的水平;全國近年來年平均淡水資源總量為28000億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中國陸地礦產資源總量豐富,但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人均量的一半。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沿海大國,國民經濟要持續發展,必須把海洋的開發和保護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
中國擁有大陸岸線18000多公里,以及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島5000多個,島嶼岸線14000多公里;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中國還對廣闊的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行使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國的海域處在中、低緯度地帶,自然環境和資源條件比較優越。中國海域海洋生物物種繁多,已鑒定的達20278種。中國海域已經開發的漁場面積達81.8萬平方海里。中國有淺海、灘涂總面積約1333萬公頃,按現有的科學水平,可進行人工養殖的水面有260萬公頃,已經開發利用的有93.8萬公頃。中國海域有30多個沉積盆地,面積近70萬平方公里,石油資源量約250億噸,天然氣資源量約8.4萬億立方米。中國沿海共有160多處海灣和幾百公里深水岸線,許多岸段適合建設港口,發展海洋運輸業。沿海地區共有1500多處旅游娛樂景觀資源,適合發展海洋旅游業。中國海域還有豐富的海水資源和海洋可再生能源。
1996年中國制定的《中國海洋21世紀議程》,提出了中國海洋事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其基本思路是:有效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切實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實現海洋資源、環境的可持續利用和海洋事業的協調發展。中國在海洋事業發展中遵循以下基本政策和原則:
———維護國際海洋新秩序和國家海洋權益。1992年2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這是中國海洋領域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為行使領海主權和毗連區管制權,維護國家安全和海洋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為維護新的國際海洋法律制度和國家海洋權益,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96年5月批準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并鄭重聲明: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國將與海岸相向或相鄰的國家,通過協商,在國際法基礎上,按照公平原則劃定各自海洋管轄權界限;中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所列各群島及島嶼擁有主權。對于中國同鄰國在海洋事務方面存在的爭議問題,中國政府著眼于和平與發展的大局,主張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可以擱置爭議,加強合作,共同開發。
———統籌規劃海洋的開發和整治。加強海岸帶的綜合開發和管理,合理開發保護近海,積極參與國際海底和大洋的開發利用;沿海陸地區域和海洋區域一體化開發,逐步形成臨海經濟帶和海洋經濟區,推動沿海地區的進一步繁榮和發展。
———合理利用海洋資源,促進海洋產業協調發展。實行開發與保護并重的方針,確保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綜合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不斷發現新資源,利用新技術,形成和發展海洋新產業,推動海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海洋資源開發和海洋環境保護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制定海洋開發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規劃,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加強海洋環境監測、監視和執法管理;重點加強陸源污染物管理,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防止海洋環境退化。
———加強海洋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重視基礎研究,組織海洋關鍵技術攻關,發展海洋高技術,不斷提高海洋開發和海洋服務領域的技術水平;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不斷縮小地區間海洋開發技術水平的梯度差;健全高等院校的海洋專業,加強職業教育,培育多層次的海洋科技人才,同時也加強公眾海洋知識傳播。
———建立海洋綜合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海洋功能區劃和規劃,加強海洋開發和保護以及海域使用的科學管理;積極進行海岸帶綜合管理試驗,逐步建立海岸帶綜合管理制度。
———積極參與海洋領域的國際合作。認真履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義務,積極參與國際海洋事務,推動國際和地區性海洋事務的合作與交流,促進全球海洋事業的繁榮和發展。
二、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
依據海洋資源的承載能力,中國采取綜合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的政策,以促進海洋產業的協調發展。近年來,中國不斷改造海洋捕撈業、運輸業和海水制鹽業等傳統產業;大力發展海洋增養殖業、油氣業、旅游業和醫藥業等新興產業;積極勘探新的可開發海洋資源,促進深海采礦、海水綜合利用、海洋能發電等潛在海洋產業的形成和發展。1997年,中國的海洋漁業、海鹽和鹽化工業以及海洋運輸業、造船業、油氣業和旅游業等主要海洋產業的總產值達3000多億元,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積極推動力量。
中國有悠久的海洋漁業發展史,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中國漁業的發展,堅持“加速發展養殖,養護和合理利用近海資源,積極擴大遠洋漁業,狠抓加工流通,強化法制管理”的方針。八十年代中期以來,中國的海水養殖業迅速發展,養殖的種類增多,區域擴大。海水養殖產量從1987年的192.6萬噸增加到1997年的791萬噸,占海洋漁業產量的比重從27%上升到36%。根據海洋漁業資源的實際情況,中國積極調整海洋捕撈結構,養護和合理利用近海漁業資源,積極開發新資源、新漁場,使捕撈業不斷適應資源結構的變化。1997年,中國海洋捕撈總產量1385.4萬噸。中國發展遠洋漁業和國際漁業合作,本著嚴格遵守有關國際海洋法,并充分注意保護生態環境,在平等互利、合理開發可利用資源、不損害別國利益的原則基礎上,積極開展同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漁業合作,共同發展漁業經濟。八十年代以來,中國與3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漁業合作關系。
中國重視海洋漁業資源的保護工作,采取了各種養護漁業資源的措施,以保障海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中國先后建立了各種禁漁期、禁漁區、保護區和休漁制度,取締有害漁具漁法,限制網目尺寸和幼魚比例。中國早在1979年就開始實行了捕撈許可證制度,限制捕撈強度的盲目增長,并從1987年開始實行漁船馬力控制指標政策。從1995年起,中國實行新的伏季休漁制度,每年的7月至8月,在北緯27度以北海域全面休漁,取得了明顯的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從今年起,中國伏季休漁的范圍擴大到北緯26度,休漁時間延長至3個月。中國重視漁業資源的增殖工作,多年來一直堅持對蝦和其他品種的增殖放流,取得了積極成果。
中國自六十年代開始進行海洋油氣資源的自營勘探開發,八十年代開始吸引外國資金和技術,進行合作勘探開發。中國的海洋石油天然氣開發實行油氣并重,向氣傾斜,自營勘探開發與對外合作相結合,上下游一體化的政策,并取得了重大進展。到1997年底,中國已與18個國家和地區的67個石油公司簽訂了131項合同和協議,引進資金近60億美元;發現含油氣構造100多個,找到石油地質儲量17億噸,天然氣3500億立方米;已有20個油氣田投入開發,形成了海洋石油天然氣產業。1997年,中國海洋石油產量超過1629萬噸,天然氣產量為40億立方米。
中國制定了深水深用、合理利用岸線資源的政策,一切深水岸線優先用于港口建設,積極發展海洋運輸業。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海洋運輸業的發展取得了很大成績。到1997年底,中國民用船舶已發展到32萬艘,近5000萬載重噸,其中從事外貿運輸的船隊達2300多萬載重噸。中國的港口建設和海洋運輸依據建設水運主通道、港口主樞紐和水運支持保障系統的規劃設想,以集裝箱、煤炭、石油、礦石、糧食等大宗貨物專業化泊位建設為重點,配套建設后方集疏運通路,加快裝運卸系統建設,建設干線與支線銜接、裝卸配套技術先進的集裝箱運輸系統,同時強化老港口技術改造,提高吞吐能力和效率。目前,中國共有年吞吐量1000萬噸以上的海港15個。1997年,沿海主要海港貨物吞吐總量達9.05億噸。近年來,中國沿海造船業呈高速發展態勢,1997年造船總噸位居世界第三。
中國的海洋旅游業采取依托沿海城市,突出海洋特色,分區分片建設的政策。近年來,沿海地區開發建設了300多處海洋和海島旅游娛樂區,興建了各具特色的旅游娛樂設施,使海洋旅游業成為迅速發展的新興海洋產業。1997年,中國海洋旅游共接待境外游客超過1000萬人次。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利用海水制鹽的國家之一。目前,海水資源開發采取以鹽為主、鹽化結合,積極發展海水綜合利用的方針,形成了鹽業、鹽化工業,以及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等新興產業。中國有鹽田面積43萬公頃,1997年生產原鹽2928.1萬噸。中國的鹽化工業產品主要有氯化鉀、溴素、無水硝、氯化鎂等,其中氯化鉀、溴素等總產量超過50萬噸。天津、大連、青島、煙臺、秦皇島等沿海城市,都在擴大直接利用海水作為工業冷卻水和大生活用水,這對于緩解中國淡水資源嚴重短缺的狀況意義重大。
中國政府把大洋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列為國家長遠發展項目給予專項投資,成立了負責協調、管理中國在國際海底區域進行勘探開發活動的專門機構。中國是國際海底區域第五大投資國,并在國際海底區域獲得了7.5萬平方公里的專屬勘探開發區。今后,中國將一如既往地積極參與國際海底的管理和開發活動,發展勘探開發新技術,為全人類和平利用國際海底資源作出應有的貢獻。
三、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
中國十分重視海洋環境保護工作,逐步建立了海洋環境保護機構和海洋環境保護法規體系,社會各界保護海洋的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增強,海洋環境保護事業不斷取得新進展。由于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不斷加強,在沿海地區國民經濟快速增長,入海污染物急劇增加的情況下,污染嚴重惡化的勢頭得到緩解,局部海區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并使大面積海域水質基本保持在良好的狀態。
1982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這是中國保護海洋環境的基本法律,對防止因海岸工程建設、海洋石油勘探開發、船舶航行、廢物傾倒、陸源污染物排入而損害海洋環境等作了法律規定。中國政府還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拆船污染環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以及10余項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海洋環境保護規章和保護標準等,形成了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國家有關部門還制定了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以及濕地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專業計劃,建立了全海域海洋監測網和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網。
近年來,中國逐步建立了海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國家環境保護部門主管全國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國家海洋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開展科學研究,并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和海洋傾廢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國家港務監督機構負責船舶排污的監督和調查處理,以及港區水域的監視,并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國家漁政漁港監督機構負責漁港船舶排污的監督和漁業港區水域的監視;軍隊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軍用船舶排污的監督和軍港水域的監視;沿海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主管防止海岸工程和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等等。這一分工合作的管理體制,對確保海洋環境保護法律的實施及有效保護海洋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的海洋污染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在做好海洋生物資源保護和海上污染防治的同時,把防治陸源性污染作為海洋環保的重點。在控制陸源污染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加強重點排污口的監測、監視和管理。大中城市不斷調整工業布局,加強技術改造,開展三廢綜合利用,對污染嚴重的企業限期治理或關、停、并、轉、遷,還建設了一批污水處理廠,控制新污染源,減少了陸源污染物入海量。為防止船舶和港口污染海洋,各類船舶均按規定裝備了油水分離裝置,編制了《船上油污應急計劃》。港口普遍建設了含油污水接收處理設施和應急器材,每年處理船舶含油污水370萬噸,回收廢油4.2萬噸。為了防止海上石油開發對海洋環境的污染,采油平臺全部配備了含油污水處理裝置,鉆井船舶全部配備了機艙油水分離裝置,各油田都配備了圍油欄、化學消油劑,以及溢油回收船。海上油田還制定了《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應急計劃》。
作為《1972年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倫敦傾廢公約)的締約國,中國重視執行該公約的規定,并不斷加強對海洋傾廢的管理。到目前為止,中國已建立了34個三類疏浚物傾倒區,4個空中放油區,簽發傾倒許可證近2000份。同時,大力加強傾倒區的環境質量監測工作。中國嚴格禁止在海上處置一切放射性物質,逐步停止海上傾倒工業廢物,并禁止有毒廢物海上焚燒。
為了保護漁業水域的生態環境,中國政府制定了《漁業水質標準》,有關部門還制定了《貝類生產環境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加強對海洋魚、蝦類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養殖場的生態環境保護。國家和沿海地區建立了多級漁業環境保護機構,全國建立了15個省級以上海洋漁業環境監測站,重點漁業水域建立了一批海洋生物保護區。1995年,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貫徹養護為主、適度開發、持續發展的方針,對各類海洋自然保護區劃分為核心區、緩沖區和試驗區,加強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目前,已建立各種類型海洋自然保護區59個,總面積1.29萬平方公里,其中包括海灣保護區、海島保護區、河口海岸保護區、珊瑚礁保護區、紅樹林保護區、海岸瀉湖保護區、海洋自然歷史遺址保護區、海草床保護區和濕地保護區等。
中國是世界上海洋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影響中國沿海的風暴潮、海浪、海冰、地震海嘯、海岸侵蝕、臺風和海霧,以及赤潮生物災害等海洋災害,在各類自然災害總經濟損失中約占10%。經過幾十年的努力,中國已初步建成了由近海到遠海、多部門合作的海洋環境及災害觀測網絡和預報、警報系統,開展了主要海洋災害分析、預警報和評估業務,建設了海上搜救中心和沿岸防災準備應急系統,形成了海洋減災體系。
隨著沿海地區經濟的迅速發展、人口的逐步增加和海洋開發規模的不斷擴大,中國海洋環境保護和減災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為了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中國制定了《全國海洋環保“九五”(1996—2000年)計劃和2010年長遠規劃》,繼續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強化環境管理三大政策,并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保護海洋環境:
———加強污染源控制,制定入海河流全流域水質目標,建立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確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指標,嚴格限制超過規定數量的排放;
———加強海洋污染調查、監測和管理,完善污染監測網,健全衛星、船舶、岸站立體監視和執法體系;
———逐步建立排污收費制度,鼓勵社會各方面發展海洋環保技術和產業;
———加強海洋監測和災害預警系統建設,建設觀測網、數據采集與通訊網、預警和服務網,以及資料質量控制系統,等等。
四、發展海洋科學技術和教育
近年來,中國不斷深化海洋資源和環境調查、勘探,積極尋找新的可開發資源,研究新的開發、保護技術和方法,大力培養海洋開發與保護的科技人才隊伍,普及海洋知識,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識。
中國現有涉海科研機構109個、科研人員13000多人,已經形成了一支學科比較齊全的海洋科技隊伍,在海洋調查和科學考察、海洋基礎科學研究、海洋資源開發與保護、海洋監測技術以及海洋技術裝備制造等方面取得了許多成績。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海洋調查和海洋科學考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其調查范圍從近海逐步擴展到大洋,調查方式從海面觀測逐步發展到航空航天遙感、海面觀測、水下探查。早在1958年至1960年,中國就組織了全國海洋綜合普查;1980年至1986年,進行了全國海岸帶和海涂資源綜合調查,并開展了海岸帶綜合開發利用試驗;1988年至1995年,又進行了全國海島資源綜合調查和海島綜合開發試驗等等。
1983年,中國加入了《南極條約》,并從1984年開始進行南極及其周圍海域調查,到1997年共進行了14次科學考察,先后建立了長城、中山南極科學考察站,為人類和平利用南極作出了積極貢獻。1996年中國又加入了國際北極科學委員會,積極參與《北極在全球變化中的作用》等相關的國際合作項目。
中國海洋科學研究以近海陸架區海洋學為主,已經形成了具有區域特征的多學科的海洋科學體系。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了海洋科學發展戰略和支持海洋科學發展的規劃和計劃。近年來,中國在物理海洋學、生物海洋學、海洋地質學、海洋化學等學科取得了顯著進展,為海洋漁業發展、海洋油氣資源開發、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防災減災等,提供了科學指導和依據。
中國積極發展海洋技術,已經形成了海洋環境技術、資源勘探開發技術、海洋通用工程技術三大類,包括20多個技術領域的海洋技術體系。目前,中國正在實施海洋高技術計劃、海洋科技攻關計劃和“科技興海”計劃。中國海洋高技術研究的重點是海洋監測技術、海洋探查資源開發技術、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科技攻關計劃的重點是海岸帶資源與環境可持續利用、海水淡化、海洋能利用和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等與現代海洋開發直接相關的領域。1996年,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聯合制定了《“九五”(1996—2000年)和2010年全國科技興海實施綱要》。據此,中國重點研究、開發和推廣海洋增養殖技術、海洋生物資源深加工技術、海洋藥物開發提取技術和海水化學資源利用技術。通過實施這個綱要,培育海洋科技企業,帶動海洋產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并力爭使科技進步在海洋產業產值增長中的貢獻率從30%提高到50%。
中國初步形成了海洋專業教育、海洋職業教育、公眾海洋知識教育體系。目前共有設立海洋專業的高等院校37所,中等專業學校29所,不斷為海洋事業輸送大批科技與管理人才。海洋職業教育現有20多個技術崗位,僅近3年就培訓8000多人。中國還常年利用新聞媒體對青少年進行海洋知識教育,并在沿海地區公眾中開展合理開發利用海洋和保護海洋環境的常識教育。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中國已經建成了以國家海洋信息中心為主的海洋資料信息服務系統,為海洋開發、海洋科研和環境保護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服務。九十年代初,中國初步建成了國家有關部門、產業、研究機構、沿海地區共同參與的海洋信息交換網絡。
為進一步發展海洋科學技術,推動海洋開發保護事業發展,中國政府制定了《中長期海洋科技發展綱要》、《海洋技術政策(藍皮書)》和多項海洋科技發展規劃。今后中國海洋科技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加強基礎科學研究,解決海洋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關鍵技術,提高海洋科技產業化水平,增強海洋開發和減災、防災的服務保障能力,提高對海洋環境的保護能力,縮小中國海洋科技水平與發達國家的差距。
五、實施海洋綜合管理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制定的《21世紀議程》提出,為了保證海洋的可持續利用和海洋事業的協調發展,沿海國家應建立海洋綜合管理制度。這一倡議得到了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的普遍贊同。近年來,中國陸續建立并完善了國家和沿海地方海洋管理機構,形成了一定規模的海洋執法、管理監測和科學研究隊伍,并制定了有關法規,開展各項海洋綜合管理工作。
中國加強了有關海洋領域的法制建設。中國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海洋和涉海管理法律。國務院制定了《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管理規定》、《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和《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這些法律、行政法規的內容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原則和有關規定是一致的;它們的制定和實施,既維護了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也促進了海洋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海洋環境的有效保護,使中國的海洋綜合管理初步走上法制化軌道。
為了科學、有效地進行海洋綜合管理,1989年至1995年,國家有關部門和沿海地區編制了海洋功能區劃,劃出了3663個海洋功能區,包括開發利用區、治理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特殊功能區、保留區等不同類型。1991年至1994年,國家有關部門和沿海地區編制了《全國海洋開發規劃》,提出了海洋開發的戰略目標、海洋產業結構和布局規劃、海洋開發的區域規劃,以及推動海洋開發的政策和措施。
近年來,中國積極開展海岸帶綜合管理試驗,并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績。1979年至1986年開展的“全國海岸帶和海涂資源綜合調查”,為開展海岸帶綜合管理積累了豐富的資料。自1994年起,中國政府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等機構合作,在廈門市建立海岸帶綜合管理示范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國際組織的好評,為中國和其他國家進行海岸帶綜合管理提供了經驗。1997年,中國又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合作,在廣西的防城市、廣東的陽江市、海南的文昌市進行海岸帶綜合管理試驗。
海洋綜合管理的基本目的是保證海洋環境的健康和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更好地做好這項工作,中國今后將在以下幾個方面繼續作出努力:
———完善海域使用管理法律制度;
———建立和完善海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深化海洋資源環境調查和評價;
———制定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區劃和綜合性海洋開發保護規劃;
———建立綜合決策機制,促進海洋事業協調發展;
———逐步完善多職能的海上監察執法隊伍,形成空中、海面、岸站一體化海洋監察管理體系;
———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海洋資源和環境保護,增強廣大民眾熱愛海洋、保護海洋的意識。
六、海洋事務的國際合作
世界海洋是一個整體,研究、開發和保護海洋需要世界各國的共同努力。中國作為一個重要的發展中國家,深知自己在國際海洋事務方面擔負的責任和義務。中國一貫主張和平利用海洋,合作開發和保護海洋,公平解決海洋爭端。中國積極參與國際和地區海洋事務,推動海洋領域的合作與交流,認真履行自己承擔的義務,為國際海洋事業的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中國支持并積極參與聯合國系統開展的各種海洋事務,相繼加入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海洋研究科學委員會、海洋氣象委員會、國際海事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北太平洋海洋科學組織、太平洋科學技術大會等近20個國際組織,并與幾十個國家在海洋事務方面開展了廣泛的合作與交流。
中國參與了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的歷次會議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制定工作,并成為締約國。中國還參加了聯合國國際海底管理局、國際海洋法法庭籌備委員會會議,以及國際海底管理局的建立工作,并當選為國際海底管理局首屆B類理事國。中國作為國際海底開發先驅投資者,投入了大量的資金、技術和人才,進行海底區域的勘探活動,不僅維護了中國在國際海底的權益,而且也是對人類開發利用大洋資源的貢獻。中國學者還當選為首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在國際海洋事務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中國重視公海及其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1993年至1995年,中國參與了聯合國關于養護和管理跨界魚類種群和高度洄游魚類種群的協定的制定工作。先后與俄羅斯、美國、日本等國就開發和保護白令海漁業資源問題進行談判,簽署并核準了《中白令海狹鱈資源養護和管理公約》。為了保護公海漁業資源,中國參與了保護金槍魚、鯨類,以及瀕危物種的國際活動,加入了《養護大西洋金槍魚國際公約》,并參加了《促進公海上漁船遵守國際養護和管理措施的協定》的制定工作。
海洋是全球大通道,海洋交通運輸領域的國際合作對于推動全球物資流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作為國際海事組織成員國,中國與51個國家簽定了雙邊海運協定,積極開展海洋交通運輸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在國際海事組織第16至20屆大會上,中國連續當選為A類理事國。中國先后加入了國際海事組織制定的30多項公約,其中包括《1965年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1990年國際油污防備、反應和合作公約》、《1995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73/78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及其有關修正案、《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運輸雅典公約》、《統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等國際公約。
中國參與了全球性海洋科研活動,包括全球海洋污染研究與監測、熱帶海洋與全球大氣研究(TOGA)、世界大洋環流試驗(WOCE)、全球聯合海洋通量研究(JGOFS)、海岸帶陸海相互作用研究(LOICE)、全球海洋生態系統動力學(GLOBEC)等,為推動全球海洋科技合作作出了積極努力。1985年至1990年,中國派出3艘船、300多名海洋科技人員參加了熱帶西太平洋海氣耦合響應試驗,獲得大量科學資料,為了解西太平洋“暖池區”海氣耦合作用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改進全球海洋和氣候預報模式,研究厄爾尼諾等現象提供了重要依據。1990年,中國參加了北太平洋海洋科學組織(PICES),并于1992年參加了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西太分委會。中國還參加了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海洋環境與海洋學研究工作組等地區性組織。中國參與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等國際組織倡導和發起的全球海洋觀測計劃(GOOS),并發起組織東北亞海洋觀測系統。
自八十年代以來,中國同美國、德國、法國、加拿大、西班牙、俄羅斯、朝鮮、韓國、日本等幾十個國家廣泛開展海洋科技合作,先后進行了長江口、黃河口、黑潮、海氣相互作用、海南島生物多樣性等項合作調查和研究,取得了積極成果。僅中國和日本于1986年至1992年合作進行的黑潮調查,就進行了100多個航次的外業調查,交流科學家200多人次,為認識黑潮運動、變化規律和成因,以及西太平洋漁區資源變動等問題積累了大量資料。
依據平等互利原則,中國積極開展地區性海洋漁業合作。在1975年中、日漁業協定的框架下,中、日兩國每年都協商安排漁業資源的開發和保護工作。1997年中、日兩國又簽定了新的漁業協定,為中、日之間長期開展漁業合作奠定了基礎。中國還與韓國、菲律賓等其他周邊國家進行漁業談判,討論周邊海域漁業資源開發和保護問題。
中國還承擔了幫助發展中國家培訓海洋專業和綜合管理人才的國際義務,并多次舉辦海洋方面的國際會議。1987年首次在中國北京舉辦了國際海洋學院海洋管理培訓班。1994年10月,國際海洋學院中國中心在中國設立,到目前為止,已先后舉辦了3次培訓班,為19個發展中國家培訓了海洋專業和海洋管理人才50多人次。1996年在中國舉辦了第24屆世界海洋和平大會,發表了北京宣言,取得了積極成果。
中國為發展海洋事業,開發和保護海洋作出了積極努力。與此同時,中國政府也清醒地認識到,由于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發展水平和經濟力量有限,使得中國的海洋開發與保護同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著差距:中國的海洋科學技術水平還比較低,海洋開發技術裝備比較落后,許多海洋開發領域尚處在粗放型階段,特別是近年來隨著沿海地區人口的不斷增加和經濟的快速發展,給海洋環境的保護和海洋資源的合理開發帶來了很大壓力。中國已經把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海洋資源和環境列入跨世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之中,把海洋事業可持續發展作為一項基本戰略。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綜合國力的進一步增強,以及國民海洋意識的逐步提高,中國的海洋事業必將得到更大的發展。中國將一如既往地與世界各國和有關國際組織一道,為促進人類開發和保護海洋事業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而作出應有的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一九九八年五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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