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市發[2006]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畜牧、漁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為推進“十一五”期間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為發展現代農業提供有力支撐,我部組織擬定了《“十一五”時期全國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現印發給你們。希望各地以本規劃為依據,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積極貫徹,進一步加強“十一五”期間本地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十一五”時期
全國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
農產品市場體系,是流通領域內農產品經營、交易、管理、服務等組織系統與結構形式的總和,是溝通農產品生產與消費的橋梁與紐帶,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支撐體系之一。“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新農村建設全面推進,這要求農產品流通必須更加有序、規范、安全、高效。為此,必須加快推進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綜合服務,增強流通能力,提高流通效率,創造更好的市場流通條件,有效實現農產品價值,拉動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發展。
一、“十五”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進展情況
“十五”時期我國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快速推進,體現在:
(一)市場體系發展。截至“十五”期末,全國農產品批發市場數量大體穩定在4300家左右,市場年成交額不斷提高,2005年達到3600億元;農貿市場數量穩中略降,約為25000家,但改造步伐加快,露天的馬路市場和簡易市場逐漸被具有固定場所和設施的規范市場取代;農產品在超市的地位不斷凸顯,上海、北京、青島等城市超市農產品銷售量已占到當地農產品零售總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期貨市場穩步發展,國家“十五”期間新批準棉花、食糖上市交易,使農產品期貨交易品種達到9個,年成交額逾6萬億元。
(二)政策環境改善。“十五”期間,國家加大了對農產品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2002年農業部等6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若干意見》,2004年、2005年農業部印發了《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管理指南(試行)》和《關于加強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意見》,對農產品市場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方向、內容、功能等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各地加強農產品市場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指導。
(三)市場主體多元。截至“十五”期末,農產品經紀人發展到500萬左右,成為農產品運銷的重要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到15萬個左右,在組織農民統一進入市場、增強競爭力、增加收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到4300多家,帶動作用不斷增強;國合商業組織在糧食、棉花等大宗農產品收購與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等領域中仍占據重要地位。
(四)市場服務加強。截至“十五”期末,全國有28個省(區)開通了轄區內的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全國建立了“五縱兩橫”的“綠色通道”網絡,促進了農產品流通和統一大市場的發展;農業信息化建設有力推進,全國31個省、80%左右的地(市)和40%的縣都建立了農業信息局域網,開通了農產品供求信息全國“一站通”系統,市場信息服務得到強化;市場質量檢測服務不斷拓展,農業部支持建立質量檢測中心的定點批發市場達225家,比“九五”期末的18家增長了11.5倍,農藥殘留檢測能力迅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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