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15日),國務院國資委透露,2007年企業要加快處置和回收不良資產,及時督促收益入賬,防止形成“小金庫”,堅決查處隱匿不良資產處置收益問題,此舉表明國資委正在為央企2007年開始支付紅利鋪路。
昨天,國務院國資委公布《關于加強2007年中央企業效能監察工作的意見》,該《意見》要求中央企業進一步抓住不良資產管理中落實責任、健全制度、規范處置、收益入賬、完善內控、改進管理等主要環節,注重提高監控能力,著力促進規范管理。要把預防和查處“小金庫”問題,作為不良資產管理效能監察工作的重點。
此前曾有專家表示,國企普遍存在內部人控制問題,國企負責人“往往大權在握”,國資收益變成了企業的“小金庫”,這是由于央企不上繳紅利造成出資人長期缺失。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2006年年底也表示,央企可能于2007年開始支付紅利。相關文件是由財政部和國資委共同起草的《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草案),其中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及分紅的范圍進行了劃定。
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紀委書記黃丹華透露,原來央企小金庫問題嚴重,2004年,中央企業共清理小金庫635個,涉及金額2.86億元。
根據此次的《意見》,國資委要求央企促進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基礎管理,防范不良資產處置收益流失。到2010年,健全促進企業提高執行力、強化內部控制、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的企業效能監察工作領導體制。(王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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