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通地產董事長/馮侖:
民營企業家要有“能負責”、“敢擔當”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買賣人跟企業家是不同的,買賣人關注的是每一次交易的得失利弊以及個人財富的增長,而企業家關注的是企業、股東、客戶以及社會的長期利益。
凡是能夠贏得未來的企業,是必定信奉那些念及他人的價值觀、時刻保持對社會高度負責精神的企業。
做企業,其實就是在做“債務人”,不斷還“債”,還股東的、客戶的、員工的、社會的、政府的。作為企業,應該履行社會責任,但不能無限擴大社會責任的邊界。
民營企業家如何從“邊緣”走向“主流”,只有“能負責、敢擔當”,以對社會負責的精神經營企業、回報社會,才能贏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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