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雖市場整體較為平淡,觀望氣氛濃厚,但證監會卻在此時“亮劍”,通報了數起,涉及多家上市公司、機構、多位自然人的違規違法案件,并予以行政處罰。這其中就有“最牛散戶”之稱的“劉芳”賬戶的實際控制人,也就是劉芳的丈夫葉晶,其被罰30萬元。
證監會2月8日發布通報,認定創智科技、夏新電子及天健華證中州會計師事務所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并予以行政處罰。
通報顯示,創智科技的主要問題是其在2004年~2006年年報中,未如實披露股東湖南華創實業和大股東為一致行動人;同時創智集團及其關聯方通過第三方付款等多種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2004年~2006年年末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余額分別為2.11億元、4.67億元和1173萬元;同時為了掩蓋資金占用情況,創智科技通過賬務處理,比如將被占用資金部分列入資產及主營業務收入。證監會決定對創智科技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董事、總經理丁亮等10名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夏新電子的主要問題包括,2006年未準確披露金額為2.8億元的商業承兌匯票;2006年虛增利潤4077萬元。證監會決定對夏新電子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的蘇振明等9名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
此外,天健華證中州會計師事務所則是因為在審計夏新電子2006年年報過程中,未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出具了含有虛假內容的審計報告,簽字會計師為姚中立、周俊超。證監會決定沒收該事務所業務收入75萬元,并處以25萬元罰款;對姚中立、周俊超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同時,證監會還公布了對3家機構和4名自然人的處罰結果。
證監會認定,東莞市龍泉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東莞市龍泉國際大酒店、東莞市龍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2008年交易長城信息股票的過程中,作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1883.27萬股,達到5.015%,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履行《證券法》第86條所規定的報告、披露信息義務。
證監會認定,林世喜、楊雪、葉晶、楊士英等4名個人利用他人賬戶分別交易高新發展、*ST匯源、桐君閣、三普藥業,持有股份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未履行報告,披露信息義務。記者查閱桐君閣2007三季報發現,“最牛散戶”劉芳和其丈夫葉晶分別持有455.10萬股和170.18萬股,兩人合計持股比例達5.69%,超過“紅線”。根據《證券法》第193條,證監會決定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并處以30萬元的罰款。
此外,*ST丹化2月8日晚間公告,證監會認定的違法行為是公司2003年、2004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對直接負責的相關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