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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
2010年,全區各級財政部門圍繞中心工作,不斷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調整經濟結構和改善民生的投入,財政支出總量突破500億元,結構進一步優化,較好的履行了財政職能作用。
自治區本級財政持續增加對新型工業化、現代農業、黃河金岸、內陸開放體系的投入,積極保障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十項民生計劃資金需求,有力促進了自治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2010年,自治區本級財政用于教育、科技、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環境保護、農林水、住房等七個方面的全口徑支出為202.1億元,增長22.8%,占全區這些方面支出的比重為66.9%,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有力推動了民生和社會事業發展。同時,自治區本級財政還安排工業和服務業支出30.5億元,增長25.2%,占全區這些方面支出的比重達到77.1%,較好的落實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以建設黃河金岸和固原區域性中心城市為重點,自治區財政還加大對市縣城市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完成城鄉社區支出21億元,增長85.7%。
圖2:2010年自治區本級一般預算全口徑支出的構成情況
(三)自治區本級一般預算收入超收及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情況
2010年自治區本級一般預算收入超收8.4億元,其中稅收超收52,059萬元,非稅收入超收32,394萬元。為了不斷提高預算管理規范化水平,主動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對預算的審查監督,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按照財政部的要求,2010年年底,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建立自治區財政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自2010年起,自治區財政每年度的超收收入和均衡性轉移支付增量資金等來源,在扣除必要的支出后,當年不再使用,全部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并轉至下年。以后年度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動用,以彌補年初預算出現的資金缺口為主。
據此,我們安排了200,960萬元的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具體構成是:(1)稅收收入超收52,059萬元;(2)非稅收入中的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其他收入超收4,701萬元;(3)中央財政補助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實際數為102.92億元,剔除具有專門用途的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6.49億元,比年初預算安排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增加14.42億元,全部列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自治區財政還將進一步清理核實其他非稅收入收支情況、歷年結轉情況等,將可以用于預算平衡的資金,逐步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