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西部地區貧困家庭中患有疝氣的兒童得到及時良好的手術治療,解除病患,減輕患者家庭經濟負擔,民政部與李嘉誠基金會決定合作實施“西部貧困家庭疝氣兒童手術康復計劃”項目(簡稱“疝氣手術康復計劃”)。
該項目以青海省治疝項目的救助模式為基礎,在甘肅、青海和寧夏三省(自治區)已經開始實施,經民政部與李嘉誠基金會協商,決定向整個西部地區擴展,從而使更多的貧困家庭的疝氣兒童得到救助。“疝氣手術康復計劃”項目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由民政部竇玉沛副部長任組長,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陸穎副司長(正司級)、民政部社會福利中心王柏發副主任、李嘉誠基金會羅慧芳博士、李嘉誠基金會代表李玉光教授任副組長;領導小組在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陸穎副司長擔任,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兒童福利處李浩處長、社會福利中心王柏發副主任、李嘉誠基金會王秀英經理、陳瑜博士任副主任。為了保證項目實施質量,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衛生部門選擇熱心公益活動和慈善事業、遵守公益項目開展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一定等級醫療衛生資質的醫院,作為項目承辦醫療單位。從而形成民政部門、有關部門、社會力量三位一體的救助模式,共同推動項目的規范化、制度化、高效化進展。
一、資助對象
“疝氣手術康復計劃”項目資助對象為:各地縣(區)民政局核定的貧困家庭中患有疝氣的、年齡在2-14周歲的兒童,貧困家庭中,符合資助條件的其他年齡段的人員亦可酌情考慮,但資助金額不再增加。
貧困家庭是指:(一)城鎮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二)經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貧困家庭。
二、資助范圍
“疝氣手術康復計劃”項目為經民政部門篩選符合項目資助條件的患者提供在院期間的相關檢查及手術治療費用。
三、資金來源
“疝氣手術康復計劃”項目資金來源分為三部分:1.李嘉誠基金會資助每例疝氣患兒手術醫療項目費用1000元;2. 民政部門從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中至少補貼300元; 3. 剩余部分資金由地方城鎮醫療保險機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報銷。
四、實施程序
“疝氣手術康復計劃”項目實施的基本程序分為以下五項:1.貧困家庭向所在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患兒情況登記表》(附件1)并上報;2.省級民政部門經過審查后,將符合條件的患者信息及時錄入信息系統,同時將《患兒情況登記表》一并提交至民政部“疝氣手術康復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辦公室”)備案;3.省級民政部門負責與承辦醫院共同商議患者手術批次,并通知患者入院手術;4.手術完成后,項目承辦醫院適時將患者手術信息錄入項目信息系統,填寫并保存好患者的《手術登記表》(附件2),編號保管以備項目抽查。5.項目辦公室按季度根據手術完成數量和省級民政部門上報的患者情況登記表,撥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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