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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濫用“國家安全審查”,阻礙中國企業在美正常投資活動
美國是全球范圍內最早對外國投資實施安全審查的國家。1975年,美國專門成立外國投資委員會,負責監測外國投資對美國的影響。1988年,美國通過《埃克森-弗洛里奧修正案》,對《1950年國防生產法》進行了修正,授權美國總統及其指派者對外資并購進行審查。《2007年外商投資與國家安全法案》擴充了外國投資委員會(注37),擴大其安全審查范圍。從半個多世紀的立法過程看,美國對外國投資實施安全審查的主線就是收緊法規政策,擴大監管隊伍和審查范圍,近期特別針對中國強化了審查和限制。
在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實踐中,美國“國家安全審查”的依據模糊不清,審查力度不斷加大。根據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歷年外資安全審查報告(注38),2005-2008年審查外國投資交易案例468起,其中需要進入調查階段的案例37起,占比僅8%。但自2008年美國財政部發布《外國人合并、收購和接管規制:最終規則》(注39)以后,2009-2015年期間審查的770起案例中,需要進入調查階段的達到310起,占比陡然提高到40%。尤其是在最新披露的2015年數據中,這一比例進一步提高到46%,處于較高水平(圖8)。
圖表:圖8: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案例和進入調查階段案例統計 新華社發
中國企業是美國濫用國家安全審查的主要受害者之一。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成立以來,美國總統根據該委員會建議否決的4起投資交易均系針對中國企業或其關聯企業。2013-2015年,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共審查39個經濟體的387起交易,被審查的中國企業投資交易共74起,占19%,連續三年位居被審查數量國別榜首。從近年來美國否決和阻止中國企業投資的數據來看(表4和表5),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對華投資審查范圍已從半導體、金融行業擴大至豬飼養等食品加工業。加上其審查程序不透明、自由裁量權極大、否決原因披露不詳等因素,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阻礙正常交易的情況更為嚴重。
圖表:表4:1990—2018年被美國否決的中資海外并購交易 新華社發
圖表:表5:2005—2018年因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而被撤銷的部分中資海外并購交易 新華社發
美國新立法進一步加強外資安全審查。2018年8月13日,美國總統簽署了《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作為其組成部分的《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賦予了外國投資委員會更大審查權,包括擴大受管轄交易范圍、擴充人員編制、引入“特別關注國”概念、增加考慮審查因素等,投資審查收緊趨勢明顯。其中,特別要求美國商務部在2026年前每兩年提交一份關于中國企業在美投資情況的分析報告(注40)。